关于逾期未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的公告(2025年第3批次)
发布日期:2025-05-08 09:5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贵AAJ553、渝D0L535、贵AJ7U68、贵A5Z153、贵AH778G、贵AL1476、贵AK8444、贵ALZ105、浙A2B735、贵AA0G55等36台小型客货车、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被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白云分局依法扣留,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白云分局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留车辆依法处置。
本公告内的车辆信息为部分2025年第3批次公告逾期未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扣留车辆信息,所有车辆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
附件:报废车辆公示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