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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未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的公告(2025年第4批次)

发布日期:2025-05-21 11:3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贵AP2557、贵JW8187、贵JEN995、贵A8115X、贵HJF317、粤W59M47、贵A23C88、贵A1D9P7、贵AQW756、贵A0831V等44台小型客货车、二三轮摩托车、二三轮电动车等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被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双龙分局依法扣留,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双龙分局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留车辆依法处置。

本公告内的车辆信息为部分2025年第4批次公告逾期未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扣留车辆信息,所有车辆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报废车辆公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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