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事业及重点民生社会保险工伤保险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20250160号)

发布日期:2025-09-23 13:4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四川铭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7月9日受理你单位职工苏进才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依法于2025年8月27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贵阳市鉴字DJ202502896)及《停工留薪期(含延长期)初次确认通知书》(贵阳市鉴字TG202501787)。经鉴定苏进才的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苏进才的停工留薪期为:自受伤之日2024年6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共计120天。

以上鉴定文书已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你单位,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

分享到:

 
您好,我是筑筑。欢迎您访问贵阳市人民政府网,需要帮助可随时点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