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立危险废物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2 15:5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市、县)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综保区开发建设局、双龙区生态建设管理局:
根据《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的通知》(筑安专项整治办发〔2020〕7号),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开展危险废物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排查建立工作,但从前期工作开展调度情况来看,部分存在“两个清单”建立不规范的情况。
为进一步指导全市涉危企业规范建立危险废物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全面落实涉危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杜绝发生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及环境污染事故,现对危险废物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落实执行。
一、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辖区涉危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台账,指导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废物隐患自查并规范建立“两个清单”,完善危险废物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台账,规范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档案资料。
二、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排查并建立危险废物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一)人员环保安全意识方面(如意识淡薄、学习培训不够等);
(二)设施设备方面(如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设施、危险废物暂存收集设施等设施运行不正常、维修维护不到位、设施老化、贮存设施破损、贮存场地不规范等);
(三)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方面(如未分区分类堆存、混堆乱堆、危险废物跑冒滴漏、非法收集、非法处置等);
(四)应急设施、物资、应急演练方面(如应急池被占用、应急物资不齐或消防器材失效、应急演练未开展、企业相关人员应急知识不掌握等);
(五)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未上墙、危险废物相关安全制度不完善或资料未归档等);
(六)危险废物标识方面(无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或标志不全、不规范等);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台账方面(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台账、转移联单未归档、台账不规范、无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协议或协议过期或处置协议与实际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不符等);
(八)环评手续方面(无环评或环评批复、项目长期运行未验收、涉危工业企业未按时开展环境监测等);
(九)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传方面(宣传不到位、宣传氛围不浓、未集中培训学习、条款要求落实不到位等)
(十)信息公开方面(信息未公开、环保及安全责任人未落实、负责人不掌握不熟悉危险废物情况等)
(十一)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方面(缺少安全生产警示提示标语、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等)
(十二)是否存在周围环境安全隐患等方面(周围环境是否可能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十三)可能导致环境安全问题其他各方面。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2日
抄送: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