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0 14:5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分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双龙区生态建设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综保区开发建设局,市执法支队:
为规范和加强高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治实验室废弃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健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1〕 42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 结合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环通〔2021〕 95号),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督促各高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实验室废弃物依法安全处置。
二、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监管不留死角,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督促各高校严格落实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发生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附件: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