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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南明河流域水质监测与考核结果

发布日期:2024-04-12 13:5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南明河流域断面考核及奖惩办法>的通知》(筑委厅字〔2018〕52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2月份南明河流域水质监测与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水质监测结果

根据2024年2月自动监测站结果显示,南明河14个考核断面中,5个干流断面、9个支流断面均达标。

二、生态补偿核算结果

根据《贵阳市南明河流域断面考核及奖惩办法》,考核断面当月水质达标时,不缴纳生态补偿资金;考核断面水质不达标时,需根据污染物超标总量缴纳生态补偿金。

2024年2月份核算结果如下:

1.花溪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2.经开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3.南明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4.云岩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5.乌当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根据核算结果,2024年2月份,南明河流域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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