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麦架河流域及猫跳河下游影响区水质监测与考核结果
发布日期:2024-07-05 10: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阳市麦架河流域、猫跳河下游影响区水质断面考核及生态补偿办法》(筑府办函〔2020〕50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5月水质监测与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水质监测结果
根据2024年5月监测数据显示:
麦架河干流3个断面,水质均达标,分别为:麦架河白云区入高新区断面水质为Ⅱ类、麦架河高新区出境断面水质为Ⅲ类、麦架河白云区出境断面水质为Ⅳ类。
麦架河支流9个断面,2个断面不达标,其余断面达标。不达标断面为:(一)沙文大沟白云区入高新区交界断面COD、氨氮、总磷均超标,浓度分别为38mg/L、14.17mg/L、1.34mg/L,水质为劣Ⅴ类;(二)大泥窝河白云区入高新区交界断面氨氮、总磷超标,浓度分别为1.552mg/L、0.54mg/L,水质为劣Ⅴ类;猫跳河下游支流7个断面均达标。
二、生态补偿核算结果
根据《贵阳市麦架河流域、猫跳河下游影响区水质断面考核及生态补偿办法》,考核断面当月水质达标时,不缴纳生态补偿资金;考核断面水质超标时,需根据污染物超标总量缴纳生态补偿金。
2024年5月份核算结果如下(详见附件):
(一)白云区:沙文大沟白云区入高新区交界断面COD、氨氮、总磷分别超标1.166吨、1.846吨、0.152吨;大泥窝河白云区入高新区交界断面氨氮、总磷分别超标0.016吨、0.075吨,合计需缴纳生态补偿金4.644万元。
(二)高新区: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三)观山湖区: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四)修文县: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五)清镇市: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2024年5月,麦架河流域及猫跳河下游影响区,白云区应缴纳生态补偿金4.6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