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金钟河流域水质监测与考核结果
发布日期:2024-08-02 14:5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金钟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16〕4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6月份金钟河流域水质监测与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水质监测结果
6月,金钟河干流3个断面,观山湖区出境断面扣除上游断面影响总磷浓度为0.176mg/L,水质为地表水Ⅲ类,水质达标;白云区出境断面氨氮、总磷均超标,浓度分别为2.14mg/L、0.32mg/L,水质为地表水劣Ⅴ类,水质不达标;云岩区出境断面扣除上游断面影响总磷浓度为0.2mg/L,水质为地表水Ⅲ类,水质达标。
支流4个断面,小平坝河(观山湖区)氨氮、总磷超标,浓度分别为1.82mg/L、0.23mg/L,水质为地表水Ⅴ类,水质不达标;断头河(观山湖区)水质为地表水Ⅱ类,水质达标;打石沟(观山湖区)水质为地表水Ⅲ类,水质达标;云岩区白蜡大沟断面,根据云岩区政府反馈,目前正在治理,水质数据受影响,暂缓考核。
二、生态补偿核算结果
根据《贵阳市金钟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规定的COD、氨氮和总磷三项指标进行核算,2024年6月份核算结果如下:
(一)白云区金钟河干流断面氨氮、总磷合计超标1.74倍,需缴纳生态补偿金80万元。
(二)观山湖区金钟河支流小平坝河断面氨氮、总磷合计超标0.97倍,需缴纳生态补偿金30万元。
(三)云岩区金钟河干流、支流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