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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19年土壤、地下水、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2020-02-26 11:26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2019年贵阳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工作安排,切实做好辖区内土壤、地下水和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推进,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贵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

一是牵头开展我市《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完成情况自查自评工作,统筹整理各部门、各区(市、县)相关资料迎接省级考核。

二是按照《贵州省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贵阳市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并召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对各单位执行方案情况定期进行调度。

(二)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一是强化统筹,市级成立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组,市县两级全力配合共同开展调查工作。印发了《贵阳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和《贵阳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培训,各区(市、县)指派专人配合第三方调查机构到现场收集相关资料。二是完善相关企业基本信息。按照国家颁布的基本信息调查技术规范,对我市重点行业企业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截至目前基本信息完成系统录入。三是再次筛查纳入详查企业名单。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发文要求各区(市、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工商、税务、工信、应急等部门再次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筛查,并结合第一次污普、第二次污普资料进行集中核对,确保应查尽查。四是定期调度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积极与调查单位和质控单位对接沟通,根据任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细化工作计划,已按时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和质控工作。

(三)以污染地块管理为重点,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

为降低重点行业企业原址土地再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的影响和风险,结合《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及国家、省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积极协调,探索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并在2019年8月在全省率先印发实施《贵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筑土壤办通〔2019〕4号),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流程。

一是继续做好污染地块的环境管理。要求各区(市、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已关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再次进行筛查,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及时上报管理系统,确保纳入收储的地块无疑似污染地块;更新我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督促开展修复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南明区原贵钢厂区部分受污染地块也完成修复治理项目,其余地块正在按计划推进。白云区贵州铝厂有限责任公司原电解铝厂、碳素厂、动力场地和云岩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前进分公司、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修复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目前已进入修复治理阶段。

二是建立了贵阳市污染地块名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依托全国土壤污染信息系统,国土、规划、环保部门共同做好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各区(市、县)国土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在土地征收等环节及时查询信息系统,并做好查询记录,规划部门在编制区域专项规划时也及时征求环保部门意见,环保部门对各区县、市直相关部门的平台使用、更新情况及时通报,充分利用数据系统共同做好污染地块的监管。

三是建立贵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风险筛查初步结果,我市共有28家企事业单位被纳入贵阳市2019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第一批),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四是强化部门间沟通,环保、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对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通过函件、座谈会等形式,积极讨论,共同做好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联动监管。

(三)配合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

(1)积极配合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目前,详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同时,根据全市工作安排,积极开展耕作层剥离利用相关工作,明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推进耕作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配合做好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一是开展拟开发为农用地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对拟开发为农用地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筑农通〔2019〕46号),对各区(市、县)2016年至2018年以来未利用地和复垦土地等已开发为农用地的土壤进行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二是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筑农通〔2019〕38号),明确2019年12月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2.362万亩、完成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0.617万亩、完成清镇市和开阳县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组织编制《贵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安全利用目标任务。

(四)组织开展涉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

(1)圆满完成2019年度整治任务。经前期排查,2019年度,我市列入《贵阳市涉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只有贵州省宏诚昊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其整改内容为:原贵阳修文宏华冶炼有限公司遗留电石渣的处置。一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和修文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督察,分局负责人主动协调调度,2019年12月20日原贵阳修文华宏冶炼有限公司地块上遗留的电石渣全部清理完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显示该厂各监测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相应土壤环境风险筛选值,满足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原贵阳修文华宏冶炼有限公司遗留电石渣部分用于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生产,部分用于贵州贵鑫建材公司水泥添加剂生产。实现了既对废渣进行安全处置,又变废为宝,是我市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相辅相成的又一实例。

(2)持续开展排查工作。为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杜绝工业污染对农用地土壤造成污染,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最新数据,我局分别于9月和11月,再次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推进涉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根据11月的排查情况,先期新增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进入我市涉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源整治清单,结合现场排查情况,其整改内容确定为:通过综合利用减少黄磷渣场堆存量。  

为切实做好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整治工作,我局加强对其整治方案编制的指导, 2019年12月18日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按要求制定《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渣场整治方案》。下一步将依据整治方案内容,加快推进渣场整治工作。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加强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好“五大战役”之一的乡村环境整治,全面推进省生态环境厅下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和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农村污水治理任务,经局领导同意,2019年8月15日成立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9年11月5日下午,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完成全市122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在《环境保护部关于下达“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贵阳市在“十三五”期间共需完成612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每年任务数为122个。我局确定每月25日定期调度了该项工作,对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及时下发督促提醒告知单。同时,紧紧围绕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和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四项指标,采取了季度排名和年度综合考评的方式来确保该目标的实现。截至目前,12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已全部实施完成并达标。

(2)完成“千村整治•百村示范”9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据5月21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9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9〕57号)要求,由我局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协调、指导工作,具体任务为督促区(市、县)新建96个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全面推进该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立即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底数,多次组织召开调度会,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和现场指导督促等方式来确保该项工作快速推进。截至目前,96个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全部开工建设,主体完工的有91个,其余5个工程预计本月底主体工程将全面完工并试运行。

(3)积极申请资金,抓好项目落地。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是贵阳市政府2019年第一次全委会明确由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的新工作。为扎实推进我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作,保证年度96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目标任务按时完成,我局开展了大量的现场调研、调查和督促检查,及时细化目标分解至各区县。

我局作为牵头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印发了《贵阳市2019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形成了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排名、不定期召开调度会的工作制度推进该项工作。同时,积极向市级财政申请,给每个项目提供了30万元的奖补资金,共2880万元,为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4)突出重点,抓好规划引领。

根据市政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安排,针对每个村的规模、人口及分布情况,编制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此,我局组织编制了《贵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19-2021年)》,邀请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进行了技术把关,并通过专家评审,2019年11月19日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5)强化措施,抓好制度保障。

为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结合《贵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19-2021年)》,我局牵头组织制定《贵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多次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单位、各区市县相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对方案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已基本完成《贵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编写工作,并征求了有关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的意见,现正在按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黔农领办〔2019〕14号)进行修改完善。

(6)摸清底数,积极开展评估。

在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效评估的同时,为准确摸清贵阳市现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管、养、用情况,我局采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对贵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建管养用情况进行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将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建立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需整改提升和废弃重建”的清单,并对需要整改提升的,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方案或措施建议,该项目已于2019年12月9日通过专家评审。

(7)积极筹措资金。

农村生活污水的实施由各区市县政府具体负责,部份单位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依法依规通过3P和EPC等模式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污水收集处理建设和运营,如:清镇市采取3P模式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打包给公司和开阳县采取EPC方式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打包给公司,确保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有效推进。

(三)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1)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抓好排查问题整改。为全面摸清全市畜禽养殖情况,2019年5月,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我局制定了《贵阳市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对全市养殖场(户)进行了全面摸排。经排查,共梳理出粪污配套处理设施设备不完善、运转不正常,无粪污处理设施违规直排、粪污量超过现有设施处理能力、粪污消纳用地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等方面问题352个。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印发《贵阳市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实行分级管理,层层压实责任,以问题为导向,细化压实责任,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力推进问题整治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出的352个问题,现已整改完成262个,正在推进整治整改的90个,预计2020年6月30日完成整改。

(2)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2019年9-10月,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9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贵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筑环通〔2019〕175号),开展全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工作。经排查,全市禁养区个数由457个调整为447个,面积从3266.12km2减少到2773.996km2,总体面积减少15.07%。

(四)督促指导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紧紧围绕《贵州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了《贵阳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全市各有关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依职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方案明确通过三年攻坚,完成每年新增12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19年率先实现“一保”和2020年“两治”取得成效、持续推进“三减”、稳步实施“四提升”的主要目标。我局作为牵头部门,对该项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的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积极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工作

为推进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摸清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我局积极谋划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并启动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前期工作调研和层层筛选,共拟定《贵阳市地下水基础条件调查及综合研究》、《贵阳市区域地下水污染评价及监测网络设计》、《贵阳市地下水环境信息服务平台》三个项目方案。截至目前,《贵阳市地下水基础条件调查及综合研究》和《贵阳市区域地下水污染评价及监测网络设计》两个项目顺利通过省和国家组织的专家审查,顺利入选省级、中央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库。《贵阳市地下水基础条件调查及综合研究》项目获得69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支持。

(二)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根据省生环厅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地下水工作的重点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2019年先后印发《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督察的通知》(筑环通〔2019〕110号)、《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再次对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情况核查的通知》(筑环通〔2019〕160号)、《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未完成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实施改造的安排的通知》(筑环函〔2019〕181号),安排各区(市、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我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进行督察、核实,并要求白云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仍未开展防渗改造的加油站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完成防渗改造的时限,明确建站10年及以上加油站必须在2019年12月1日前完成防渗改造,其他加油站必须在2020年6月1日前完成防渗改造。

经多方努力,目前我市建站10年及以上加油站已全部完成改造。其他加油站除清镇东山加油站因2020年6月前必须完成拆迁,开阳武平加油站因为需确保龙岗镇供油,等星星加油站完成后才能改造外,均已全部完成改造,预计这两个加油站2020年6月能按时完成改造。

四、2020年工作目标

(一)完成“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二)完成“十三五”期间612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

(三)完成加油站防渗改造目标。

五、2020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1)继续做好贵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定期召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役。

(2)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点位布设、样品采集和样品流转保存及分析测试工作,确保2020年底全面完成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详查工作。

(3)抓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污染地块监管,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地块开发利用的联动监管。督促责任人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调查表明超过建设用地相关标准要求的,列入污染地块进行管理,实施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对列入污染地块或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录的地块,未按要求进行土壤调查、治理修复等活动,或经治理修复后仍未达到相关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利用。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审查程序和要求,委托第三方依照规范组织专家审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4)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更新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目录,并向社会公开;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实施。

(5)根据局工作部署,切实推进数博大道沿线未利用地土壤环境调查,按要求完成招投标和点位布设,按照相关规范开展调查,摸清沿线未利用地和拟开发用地土壤环境状况。

(6)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最新数据,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对涉及区域内的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持续开展逐一排查。根据多级排查,形成最新污染源整治清单,并按要求及时更新整治清单。同时督促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制定整治方案,并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

(7)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农用地污染防控工作,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对耕地实施严格保护,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有效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和农作物绿色防控,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加强农膜使用控制,推进农膜回收利用,禁止废弃农膜任意丢放。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农业农村局,依职责做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

(二)继续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1)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实施地下水基础条件调查、研究以及区域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价,对主要的地下河、岩溶大泉、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监测点位及其运行管理现状等开展调查,对地下水条件、系统划分、采样点筛选等进行研究,为未来全面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提出分区防治措施打下基础。

(2)持续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任务,确保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3)推进封井回填,积极开展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以及地下水污染修复等方面的试点工作。

(4)积极协调对接省生态环境厅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2020年地下水原监测点位的监测,确保地下水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三)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做好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全市完成不低于122个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和污水处理率。其中云岩区、南明区和观山湖区3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近郊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和息烽县7个基本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控制。

二是制定污水治理方案。制定下发《贵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各区(市、县)政府责任分工,强化资金保障和工作措施。

三是实施一批建设成本低、处理效果好、运行费用低、特别适宜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试点项目,结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管养用评估工作的结论情况,逐步探索建立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管、养、用”运营维护长效机制。

四是督促指导区(市、县)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效评估等工作,以县域为单位建立现状基础台账,依据《全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有关部署要求,及时启动并按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贵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0-2025年)》编制工作,对养殖行业情况进行现场排查核实,按照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含散养)两部分,以畜禽养殖粪污“用”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拟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工作路径、工作职责。

二是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生态养殖,提高畜禽养殖标准化水平,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加强畜禽粪污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特别是规模以下养殖废弃物的处置利用,持续提高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利用率和处置水平。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要求,发展适合不同养殖规模和养殖形式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模式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推进种养结合,污染防治措施优先考虑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结构的生态链,探索对散养户粪污集中处置利用的途径。2020年,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选择不同的模式实施一批畜禽粪污治理试点示范项目,树立粪污收集治理样板工程,总结推广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模式。

三是督促有关部门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执法力度,将规模化以上的重点养殖场列为重点污染源管理。探索建立以市级统筹农村环境保护现场监管,区县负责规模以上养殖场(小区)现场环境监管,乡镇人民政府、村(街道办事处)负责规模以下养殖户环境监管的农村环境监管网络。结合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明确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管理要求,为环境现场执法提供有力支撑。

(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抓好试点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沟通、水体净化、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2020年重点做好排查工作。

(4)持续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按照《贵阳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依职责抓好农村饮用水保护、垃圾整治、农药化肥减量化、养殖业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全市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四、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做好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积极申请中央、省、市资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继续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培训

一是邀请相关专家,组织各相关部门和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培训,以及农村污水治理有关知识的学习培训;二是组织赴省外先进城市开展畜禽粪污治理工作考察学习;三是计划在2020年3月组织一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工作现场会。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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