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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重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0-01 15:2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各区(市、县)政府,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经开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建立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期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进行整治修复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多次对自然保护地存在问题进行实地督促复核检查。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近期各地“绿盾”问题整改销号及复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绿盾”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安排部署,我市结合上级移交我市的133个人类活动遥感线索问题,组织市、县两级林业、交通、文旅、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重点聚焦采矿(石)、采沙、修路、筑坝、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焦点问题开展实地复核检查,并督促各地相关部门开展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9月,上级移交的133个问题全部实地排查完毕,排查率100%。各地上报的销号印证材料,通过省级审核及复核的有62个(套)。

(二)各区(市、县)、管委会情况

各地上报情况较第二季度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完成整改问题销号印证资料通过省级审核比例较高的有息烽县、花溪区、观山湖、白云区(详见附表)。

2021年贵阳市“绿盾”重点问题点位省级审核及复核情况一览表

区(市、县)、管委会

省厅下发问题(个)

审核通过(个)

备注

息烽县

31

22


花溪区

20

13


观山湖区

14

7


白云区

2

1


开阳县

7

3


乌当区

5

2


修文县

28

10


双龙区

5

1


清镇市

17

3


云岩区

3

0


经开区

1

0


二、市级现场复核情况

(一)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涉及我市的133个重点问题(线索)开展实地复核,62个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审核销号,剩余71个情况为:各地上报完成整改正在收集完善销号档案资料的63个,正在工程性整改的3个(清镇市百花湖风景名胜区点位,永营丰矿业有限公司编码52-f-201-GK-0006,整改完成时间2022年4月;息烽县风景名胜区:52-f-204-CS-0003 ,52-f-204-GK-0018),5个未有实质性进展。

未见明显整改的5个问题是:花溪区花溪风景名胜区52-f-202-GK-0014(贵州华银绿色工程有限公司硅砂厂)、52-f-202-GK-0001(贵安尾水工程)、52-f-202-GK-0004(贵安尾水工程)、52-f-202-GK-0008(贵安尾水工程搅拌站)。其中,花溪区花溪风景名胜区52-f-202-GK-0014点位,现场复核时有挖掘机等生产设施,有砂石露天堆放。息烽县风景名胜区:52-f-204-GK-0020(农村自建房用地)。

(二)台账填报内容与实地核查存在不符现象。部分点位问题实地核查还在整改中,但台账“整改进展”项填报为完成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整改销号推进力度不够,省级下达的2021年目标,我市仍有71个点位未完成整改销号,其中部分已核实违规违法问题还未开展实质性整改工作。个别地方对自然保护地的管理不到位,没有按照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自然保护地管理的项目进行处理。

(二)未严格按照销号标准要求上报销号印证资料。按照省相关整改销号工作要求,截至目前,仅有62个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审核销号,部分区(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对销号印证资料把关不到位,格式不规范或缺少立项、整改方案的情况较普遍,云岩区、白云区上报的销号印证资料满足标准的不足1/2。

(三)清理整治、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力度不够。部分自然保护地在人类活动遥感线索实地排查核实中,没有举一反三。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统筹调度。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移交“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发现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关于确保年底前辖区内“绿盾2021”有关问题整改销号完成率不低于80%要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相关工作,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相关部门对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重点问题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促进问题彻底解决。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要立即组织辖区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整改部门完善整改、销号材料,并满足销号标准要求,并同步将完善的销号材料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汇总后上报。

二是举一反三、严防反弹。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通过定期上报现场监督检查台账,加大各区(市、县)实地巡查监管力度,对保护地违规问题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对已完成整改的严防反弹,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规问题。

三是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坚决打击虚假行为。将保护地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各区(市、县)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大各地、各部门整改推进力度;同时,组织突击检查、多部门联合检查,加大对全市自然保护地整改工作的督促,对整改推进不力、敷衍虚假整改、瞒报漏报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制止。

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及监督管理工作纳入2021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请各区(市、县)、管委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交通 、水(利)务、文化和旅游部门,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专项领导工作小组的通知》《贵阳市“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贯彻实施<“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参照“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销号标准等文件要求,以坚决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坚定不移做好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管工作,是在“绿盾2019”、“绿盾2020”、专项行动基础上全面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压茬推进、由易到难、持续深入的行动,各地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管理机构直接责任,对我市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做到问题整改依法依规,分类精准施策,尽快清理突出问题,争取工作主动权,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内顶风违法违规行为。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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