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处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2025-01-06 14:5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2024年,按照局党委统一安排部署,自然生态保护处全体同志团结协作,围绕处室工作职责,紧盯工作目标,逐项抓实抓细,认真落实每一项工作任务,其中,2024年获得世界“自然城市”称号;2019至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共梳理排查移交我市问题点位161个,已完成省级销号159个,完成整改销号率为98.7%;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项目已基本完成,待验收后适时发布相关成果。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一)自然保护地监管
“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是自然保护地监管主要抓手,由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共同联合开展的专项行动,实际工作中还可能涉及其他有关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职责是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通过上级移交疑似问题线索和信访、日常巡查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核实问题、移交问题,督促整改主体部门开展整改;林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水务等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主管,监管责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问题定性和整改以主管部门(林业部门)的意见为主,监督部门按照“管行业要管生态,管项目要管生态”的原则,在属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形成合力推进问题整改。
贵阳市共建有自然保护地26处,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共五大类,总面积约1036.12平方公里。其中:森林公园10个(国家级1个、省级9个)、风景名胜区9个(国家级1个、省级8个)、国家级湿地公园4个、省级地质公园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贵阳市各区(市、县)均涉及自然保护地分布。初步形成了保护我市重点珍稀野生动植物、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蓄洪水、调节气候等重点生态保护区域,为维护我市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1、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 国办关于建立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黔环通〔2020〕51号)关于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进行整治修复的要求,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开展“绿盾”实地核查工作,2024年制定下发《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自然保护地监督计划》,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强化统筹,各司其责、建立完善台账,组织开展现场抽查复核、及时调度等措施,切实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问题落实整改、销号工作。
2019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共移交我市疑似人类活动遥感线索2万余个,我局立即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展疑似问题实地排查,并研判、梳理建立排查台账,收集相关印证材料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复核、梳理,共移交我市问题点位161个,我局根据问题属性,将问题分类为采石(砂)、工矿企业、旅游设施、挤占河湖、交通运输、种植养殖、水利水电、其他人工设施等8类,分别移交对口市直部门及相关区(市、县)政府,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及单位开展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省级销号159个,完成整改销号率为98.7%,其中,“绿盾2019—绿盾2020”共梳理排查问题133个,通过省级销号133个,销号率100%;“绿盾2021”共梳理排查问题16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销号16个,完成整改销号率达到100%; “绿盾2022”共下发问题12个,目前销号10个,销号率83%,其余2个问题情况为:清镇市塘关灰场加工厂已整改完成,销号资料已报省厅,待省厅销号;清镇铁合金厂因涉及经济债务纠纷、司法程序等,2024年暂不纳入省级考核。
2、组织开展2024年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 省林业局关于移交2024年自然保护地疑似问题遥感监测问题线索清单的函》要求,我局一是组织相关区县生态分局开展移交我市自然保护地65个问题核查(含保护地外500米范围点位),并将核查情况反馈属地政府和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经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复核,我市核查点位事实清楚,65个问题均不违法违规。二是积极配合市林业局开展了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工作,对核实点位进行了研判分析,对存在问题立即要求属地相关部门采取立查立改方式实施整改,对原住民等无需整改点位做好印证材料的收集和核实,并建立了核实台账清单报省生态环境厅。
3、自然保护地“四项”违法执法情况
2024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62人次,对我市自然保护地及周边企业开展“四项”执法检查,一是共检查点位227个,发现10个问题,其中8个不属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事项,执法人员已经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2个涉及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事项的花溪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涉嫌未批先建、贵州久桥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审批手续施工的违法行为,区县执法大队已分别立案调查。二是修文县执法大队联合县水务部门开展了贵州修文岩鹰湖国家湿地公园夜间专项检查,现场制止了违规垂钓4起,对6人进行了宣传教育。
(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2023年以来,我市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试行)》(〔2023〕4号)有关要求,一是结合生态环境部移交我市疑似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问题开展实地核查,并收集上报相关核查资料(共移交4个问题,分别是息烽县青山苗族乡绿化村梅燕养殖场、白云区沙文镇班竹村大棚蔬菜,清镇市红枫湖镇设施农用地、花溪区生物阻隔带项目,经核实,均无问题);二是我局已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于2024年4月委托中国环境科学院、南京环科所等部门开展我市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状况评估,后期将根据保护成效评估结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确保生态保护红线不受侵蚀;三是结合“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监管,督促相关区(市、县)开展问题整改、销号。
二、深入推动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市本级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贵阳市已于2023年10月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4年主要聚焦“一城一战一整改”,持续巩固提升示范创建成果,截至目前,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9.5%,PM2.5浓度2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8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3,省会城市排名第3;2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良率92.86%。已经按照生态环境部最新创建指标进行细化责任分解,明确指标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项指标有序推进;同时,开展示范区创建年度自评估,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并上传生态环境部管理平台。(待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后,将督促责任部门对存在短板弱项的指标制定专项方案,推进指标提升。)
(二)积极推进下辖相关区(市、县)生态示范创建
积极推动白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南明区、乌当区、修文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开阳县青龙河流域创建国家级“两山”基地,云岩区、息烽县石硐镇、白云区蓬莱仙境区域创建省级“两山”基地。(省生态环境厅于6月12日通知暂停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两山基地创建活动,并于7月26日正式通知停止。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级两山基地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现白云区相关申报材料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初审,目前,正在按要求补充完善资料。同时,指导观山湖区、乌当区、花溪区分别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两山”基地复核,目前,复核资料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初审。
三、有序推进贵阳市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工作
为全面系统摸清我市生物物种资源基本情况,科学合理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贵阳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提供详实、准确的科学依据,截至目前共发现物种7566种,完成22个专题野外调查工作,拍摄生物照片3万余张,制作生物标本一万余份,初步搭建生物多样性录入管理信息平台。另外,我局还通过5.22生物多样性保护日、六五环境日、6.18贵州生态日等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自然保护地保护力度不足。一是自然保护地体系还没有建立。还没有构建完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二是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制度等方面推进缓慢。三是部分“绿盾”问题销号推进缓慢。
(二)部分创建指标基础不牢靠。部分已创建成功区(市,县)存在几项指标有所下降: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生态加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生态旅游收入占服务业总产值比重,生态环保投入占GDP比重。部分正在创建的区(市,县)在指标达标方面存在林草覆盖率、生态环保投入占GDP比重等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薄弱。一是成果转化机制还未完善。项目结束后,将提供贵阳市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多项成果,但是如何发挥成果的宣传和教育长效机制,如何让项目成果更好服务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还需要探索完善。二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还处在各自为战的状态,生态环境、林业、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还没有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未建立监管协调农林水务等部门的体制机制。基础设施薄弱,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保护体系和宣传阵地都不健全。外来生物入侵职责不明确,相关体制机制也未健全。
(四)生态修复监督体系不完善。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为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因此,围绕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为重点,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加大对人类活动的监管力度,是保护好生态安全核心区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重要基础。一是目前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托上级部门移交的“绿盾”“生态保护红线”等人类活动遥感线索疑似问题开展实地核查和巡查,并根据核查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督促区县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但不能涵盖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修复监管。二是监管、执法手段有上限的问题,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全市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工作,目前,生态环境部门还未出台生态修复相关监管办法和技术性指标,存在监管和执法有上限的问题。
五、2025年工作打算
(一)自然生态监管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自然生态领域监管,全面完成省下达“绿盾”整改销号任务,持续推进剩余2个历史遗留“绿盾”问题销号。二是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日常巡查机制,探索利用“北斗”卫星系统、无人机航拍等,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日常巡查管理,动态管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遥感线索核实排查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三是联合林业、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查,督促各区(市、县)相关单位及部门、各级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逐一对照存在问题,按照“一区(县)一册”“一案一策”的要求,对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存在问题按照“依法依规、保护优先、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整改、销号;四是以坚决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坚定不移做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修复强化监督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已有成果,全面强化自然生态监管,坚决遏制自然生态遭受侵蚀破坏的状况;五是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配合林业等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及调整工作,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二)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一是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创建成果。聚焦“一城一战一整改”,持续巩固提升示范创建成果,持续开展贵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动态评估工作。及时评估分析贵阳市生态文明创建成效,及早发现并解决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有序组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创建,探索下辖各区(市、县)及其他建设主体范围内符合“两山”基地创建的县域、园区、乡镇、村、流域等为单元开展创建工作。三是积极推荐指导白云区、南明区、修文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云岩区创建国家“两山”基地。我局积极争取省生态环境厅支持和推荐相关区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两山”基地。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向生态环境厅沟通汇报,指导督促属地按照最新要求做好示范创建工作,针对短板弱项全力攻坚,为后期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做准备。同时,及时跟踪、了解、分析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指标和管理规程的最新要求和相关修订,并根据相关变化及时调整工作内容,指导好区县示范创建工作。
(三)持续推进贵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贵阳市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项目,包括专题报告22个,区县分报告210份;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信息平台;提出贵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建议。二是分类将调查与评价结果移交市林业、市农业农村和各区(市、县)相关部门实施保护。三是汇总林业、农业农村部门数据后上传贵阳市城运中心数据库,并同步上传我市生态云平台。
(四)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积极主动对接省、市相关部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职责,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协调生态保护红线等工作的推进,协调各区(市、县)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