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16:3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我局主动作为、履职担当,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我局党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局党委(扩大)会、干部职工学习例会等进行传达学习20余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进行深入研讨,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更加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专题学习、授课宣讲和活动实践等方式,深入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紧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在开展贵阳市第四季度政策法规知识竞赛中,加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相关内容,切实提高全市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抖音等平台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深入人心。三是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兵教师”试点工作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第一批及第二批选拔培养的28名优秀兵教师已到岗开展教学活动,第三批统筹33个编制岗位定向退役军人开展招考工作,已完成笔试工作,并联合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印发了《贵阳贵安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实施方案(2023-2025)》。全市组织召开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25场(次),参加招聘单位1182家,提供岗位64017余个,参加招聘求职28843人次,达成就业意向3577人,有效促进退役军人从军事人力资源加速转型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贵阳贵安继续按照招考(聘)比例至安置人数的20%,择优选拔29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持续为优秀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打破职务晋升“天花板”,提升退役士兵安置质量;按月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1.6亿余元,发放优待证10万余张;持续关心关爱困难退役军人,截至目前共使用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76.88万元帮扶困难退役军人120人。
(二)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局主要领导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事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全局的高度来统筹部署安排,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牢把握依法履职底线,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工作主线,切实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着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要点》,成立“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同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明确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制定了《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教育的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行动计划等。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开展全市系统第四届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组建贵阳市代表队参加全省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并取得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督促指导全市系统7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每季度全省政策法规知识线上测验,参与率达100%;按照要求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120名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考试,2023年每季度学法考勤及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分派相关业务处室骨干参加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策法规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组织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局机关门户网站、抖音等平台开辟普法专栏,结合本系统开展“四尊崇 五关爱 六必访”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走访慰问,主动参与退役军人返乡、谈心谈话、政策宣讲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红色文化宣讲进军(警)营、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进学校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红色文化宣讲活动100余场次,听众达20000余人次,在全市形成学法、普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依据和程序等。截至目前,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近800条,总阅读量近70万。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767条,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37条,发布宣传类文章451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6次,网站访问总量达276276人次,总阅读量184615人次,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严格依法决策。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拉紧依法决策的“防护网”。聘请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发挥其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我局重大事项、信访事项复核、法律文书审核等工作。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合《贵阳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对涉及本单位的《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发〔2015〕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函〔2015〕75号)两个文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分工进行认真审查清理。目前两份文件相关政策仍在执行中,均采取保留。
(四)夯实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筑牢依法行政根基。一是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试点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我市作为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首批试点城市,制定印发了《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积极筹建师资队伍,其中9人获得培训师资证书;扎实组织全市2344名从事退役军人事务员工作人员参加“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1689人培训合格,培训合格率72.1%。二是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动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工作,推出一系列便捷办事+贴心服务,打通了社保、医保、预备役登记等堵点问题,形成“一窗受理、同步实施、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累计办结军人退役一件事482件,为706人提供了线下代办政务服务,军人退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从原来9张表单、30余份申请材料整合为1张申请表10份材料,实现让军人退役报到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三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我局通过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关于推进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合作协议》、在观山湖区司法局备案成立了贵阳市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贵阳市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等方式,从主动服务、调解优先的理念,到多元共治、高效服务的转变,不断拓宽为退役军人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途径。四是创新维护合法权益形式。依托“拥军宝”微信小程序,在贵阳市司法局的协助配合下与贵阳市律师协会深入合作,将我市执业律师志愿者联系方式上传APP,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在认证身份后均可通过“拥军宝”微信小程序在线与执业律师志愿者取得联系,咨询法律事宜,使退役军人足不出户就能尽享法律志愿服务。同时运用建成投用的远程视频接待系统,建立疑难法律援助案件会商制度,集中市、区两级法律服务力量对提出申请的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的疑难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远程会商,攻坚克难,真正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法制机构和专业人员配备力量还比较薄弱;三是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落实政策法规执行力,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针对领导干部、一般工作人员、社会群众等不同群体,采用不同形式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更新普法工作理念,从“灌输式”教育向“服务式”教育转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推进过程中,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过程中,在办理审批等业务过程中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法规政策,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三)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强化法律在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力量,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益救济的渠道,完善信访、调解、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互衔接的纠纷处理制度,加快推行法律服务,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机制,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