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秋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5 14:5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市属医疗机构:
近期,国家卫健委组织召开了视频会议,部署安排国庆期间和秋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为落实会议精神,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营造健康和谐的节日气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秋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工作责任
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要站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公共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责任感,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统一领导,精心组织中心安排,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还要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二、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做好传染病监测
要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提高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处置的能力。围绕传染源传播途径和医改允许采取针对性的防护措施,预防和减少传染病病例的发生。针对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主要是通过环境整治和搞好家庭卫生,降低水的密度,加强到登革热疫情,指导做好防蚊叮咬,提示回国后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就医。发病后采取防蚊隔离,规范治疗,降低传播的风险。对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主要是针对儿童老年人心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和医护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流感疫苗的接种,减少发病,加强对学校车站机场医院等人群密集重点场所及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措施,指导流感病例发病期间佩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避免传播他人。对于病毒感染等肠道传染病,要是加大饮用水卫生监管,确保饮水安全卫生。
三、加强管理,规范诊疗,做好医疗救治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预见分诊制度,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发现传染病病例及时报告。要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及时合理调整医疗资源,做好就医宣传引导,避免出现人满为患的现象。提前做好相关治疗药物的采购和储备,保障药品供应,严格依照诊诊断标准指南及临床路径等要求,加强传染病诊治。对重症病例要集中专家力量,加强病例救治指导,降低病死率,针对少见不低发的传染病,要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尽可能做到早期识别,及时诊断和报告,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在传染病诊治中,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加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服务供给,推进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的科技创新,为传染病防控注入更多的中医元素和中国式的方法。
四、发动群众,营造氛围,做好宣传教育
进一步加大健康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全面、科学地开展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建立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针对性、时效性地传播健康教育知识,进一步引导居民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及时主动就医的意识。
五、社会动员,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
根据病媒传染病的发病特点,将药物灭虫与环境治理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要切实做好农村改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等重难点区域管理,清理卫生死角消除“四害”孳生地。要充分调动乡镇(社区)、居委会、单位等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组织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病媒传染病等秋冬季传染病的发生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