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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清镇市妇幼保健院二甲复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0 09:1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2024年版)》《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有关规定,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公室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0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贵阳市卫生健康局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专家现场复评审,清镇市妇幼保健院对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经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清镇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向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12月26日

联系电话:0851-87987192

附件:清镇市妇幼保健院等级复评审汇总表.xlsx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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