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4 13:0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总工会,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黔卫健函[2020] 7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努力营造“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的社会氛围,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