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小(1)型及以上水库水电站安全“三级责任人”、防汛“三个责任人”,山洪灾害危险区 “三个负责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6 09:0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省水利厅《贵州省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导意见》(黔水防〔2024〕1号)、《关于落实2024年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黔水运管〔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现将贵阳贵安小(1)型及以上水库水电站安全“三级责任人”、防汛“三个责任人”、山洪灾害易发区“三个负责人”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1.附件1.贵阳贵安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