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地震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贵州省市县防震减灾业务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17:0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市、县)应急管理局:
现将《省地震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贵州省市县防震减灾业务工作考评的通知》(黔震发〔2023〕13号)转发给你单位,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高质量完成防震减灾业务年度考核材料。并于2023年11月21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报送市地震监测预警中心。
附件1:省地震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贵州省市县防震减灾业务工作考评的通知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葛佳杰,电话:0851-8798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