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筑府办发〔2019〕1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时间: | 2019-06-03 | 发布时间: | 2019-06-06 17:24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筑府办发〔201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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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政务
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系列重要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工作,构建一擎双翼的“数字政府”,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全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以深入推进“不能说不行”为抓手,加快推进贵阳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一张网、一朵云、一个号、一扇门、一支笔、一次成”的政务服务贵阳模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自流程化、智能化、可视化”,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大幅提高人民群众体验感、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结合实际,聚焦问题。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严格遵循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要求,结合贵阳市“六个一”政务服务创新思路,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推动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充分调动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衔接,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促进纵横协同、上下联动,构建一体化联合推进机制。
数据融通,强化安全。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强化政务服务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明确各环节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的数据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信息安全。
创新服务,加强考核。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地实施。
(三)工作内容
按照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架构,结合“一网通办”平台建设要求,梳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和高频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推动“一网通办”平台与各自建审批业务系统及省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互联、共享、联通,建立健全“一网通办”规章制度和规范体系,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百项服务“掌上办理”和高频事项“一次办成”,大幅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四)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到2019年5月31日,“一网通办”平台主体开发完成并上线试运行,百项服务实现“掌上办理”,部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成”。
第二阶段:到2019年6月30日,“一网通办”平台全面建成,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一网通办”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70%。
第三阶段:到2019年底,除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另有规定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100个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成”。实现市级自建审批业务系统全部接入“一网通办”平台,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所需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
二、梳理并优化政务服务事项
(一)梳理服务事项目录
各成员单位按照机构改革工作推进要求及全省统一标准规范,结合各自“三定”规定,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明确事项名称、事项类型,编制事项目录,及时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确定,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备案。(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5月10日)
(二)优化服务事项流程
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已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放管服”及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进一步优化和再造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5月20日)
(三)填报服务事项清单
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标准化梳理,重点规范办事材料清单及业务流程清单,形成标准事项清单。5月31日前梳理完成市级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相关服务事项清单,并完成填报工作。6月30日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梳理完成本地区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及其他事项,并完成填报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三、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
(一)开展平台深化设计
围绕“一网通办”平台在数博会上精彩亮相的要求,倒排工期,加快细化建设任务并对建设需求和内容进行确认,完成“一网通办”平台深化设计方案编制并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论证,进一步明确平台技术架构和技术路径,细化建设内容,理清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等第三方系统关系,为平台建设提供有效依据和指导。(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集团;完成时间:5月10日)
(二)夯实网络和云平台支撑
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电子政务外网,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推动相关成员单位自建审批业务系统从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为“一网通办”平台与各成员单位自建审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提供支撑。发挥“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的资源优势,为“一网通办”平台提供计算、存储等资源服务,保障“一网通办”平台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大数据集团)
(三)推进平台开发建设
根据“一网通办”平台深化设计方案,完成平台总体架构、功能设计及开发、测试等工作。基于“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架构,按照集约共享的原则,充分运用贵州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和“贵州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成果,依托全省统一的平台和政务服务库,实现微政务服务平台、大数据统计分析展示系统、智能咨询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系统、一窗式服务系统、督办督查系统、“一号”管理系统、一窗式实体大厅管理系统、统一接口管理系统等主体功能,并上线试运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集团;完成时间:6月30日)
(四)打造统一服务平台
各成员单位需高度重视、合力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各项工作,凡是“一网通办”平台能满足业务办理需求的,原自建业务系统一律取消。确因专业性强、业务复杂等暂不能取消的自建业务系统,需进行升级改造,接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统一业务受理、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原则上除有保密要求外,各成员单位不得再自行新建审批业务系统,确需新建审批业务系统的,需通过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建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集团;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五)加强平台培训优化
在“一网通办”平台上线试运行前,制定、发布“一网通办”平台操作手册,分批次对市、区两级成员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确保“一网通办”平台正常运行和审批业务平稳过渡。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并及时处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响应、持续优化“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提升友好性和易用性。(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集团;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7月31日)
(六)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立足“一网通办”平台和数据安全需求,结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建立完善“一网通办”安全保障体系。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制定并完善系统运行、访问控制等安全保护策略和措施。市大数据局负责统筹平台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建设,形成以数据为核心的体系化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市公安局作为安全监管单位,统筹协调平台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等级保护、执法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作为数据提供和使用方,负责制订面向终端的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明确终端层面的数据防泄漏管理要求,防范数据被窃取、篡改、泄露和非法使用。市大数据集团作为服务提供方,负责建立安全防护管理、应急处理和数据灾备等安全措施,完善数据安全审计制度。(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大数据集团、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四、着力打通政务服务数据
(一)加强数据互联互通
优化完善全市电子证照库,督促相关成员单位按需开展证照电子化工作,实现电子证照“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从源头上减少证明材料的重复提交和重复录入。各成员单位须全面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并无条件提供数据共享接口及服务,通过省、市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数据共享,避免数据和业务“两张皮”。(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市大数据集团;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6月30日)
(二)加快推进试点先行
按照“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具体工作要求,市直各部门应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加快研究制定具体系统对接实施方案。以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试点单位,牵头梳理本业务领域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先行实现本单位上级垂管审批业务系统与“一网通办”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6月30日)
五、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一)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可办”
各成员单位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确保在6月30日前实现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70%,2019年底前实现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二)推动百项服务“掌上办理”
建设“掌上办理”移动端,推动百项服务“掌上办理”,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让政务服务触手可及。各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本单位业务系统承建单位配合完成“掌上办理”相关开发、联调工作,涉及上级垂管业务系统服务事项的要提前与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牵头单位:市大数据集团、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5月31日)
六、推动高频事项“一网通办”
(一)梳理高频事项清单
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并指导各成员单位梳理高频事项清单,并将确认后的高频事项清单报送领导小组批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5月10日)
(二)高频事项“一次办成”
各成员单位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高频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高频事项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确保高频事项“一次办成”。(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间:9月30日)
七、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体系
(一)研究制定地方配套政策制度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5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平台运行的实施意见,以及推进电子证照库应用等政策措施。各成员单位根据“一网通办”平台运行情况和实现“一次办成”的时限要求,依法依规优化调整和清理废除制约“一网通办”工作推进的规章制度,确保“一网通办”工作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二)制定“一网通办”平台规范体系
制定出台《“一网通办”平台数据接口规范》,围绕数据描述、数据资源目录、接口规范、数据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推进政务数据标准化工作。制定《“一网通办”平台运行管理规范》,从使用规范、管理规范、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各方权责关系,强化“一网通办”平台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集团;完成时间:7月31日)
八、强化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部署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大数据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设立综合协调组、事项梳理及流程优化组、平台建设组、资产成果管理组、政策法规及规范组、宣传引导组、督办督查组等7个专班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适时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推进“一网通办”整体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各环节中的关键问题,做好协调支撑工作,并对技术、标准规范等内容进行总体把控和指导;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事项流程的调研、梳理及确认工作;市大数据集团负责对平台建设工作进行整体把控,具体处理平台建设推进过程中系统打通、数据共享等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按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要求,主动做好“一网通办”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集团;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三)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要及时编制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时间表及路线图,完善相应的操作细则、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市督办督查局要督促各成员单位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适时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四)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为“一网通办”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将“一网通办”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加强资金投入和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各成员单位要负责落实本单位相关自建审批业务系统改造费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保障“一网通办”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五)加强监督考核
将“一网通办”工作列为各级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目标考核内容,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为评价标准,建立“一网通办”工作考评机制,各级督办督查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一网通办”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一网通办”建设进程的,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程序进行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市督办督查局)
(六)做好宣传引导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及时宣传报道“一网通办”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革措施、经验做法与取得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公众咨询,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增进企业和群众对“一网通办”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顺利推进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
抄送:市委宣传部。
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3日印发
共印106份
文字解读:《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