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7〕20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7-12-07 | 发布时间: | 2017-12-07 18:54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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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20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贵阳市汽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汽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汽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汽车配件市场的经营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要求,通过开展汽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和违规汽车配件市场及其经营行为,引导全市汽车配件经营向合法合规市场聚集,保障合法合规汽车配件市场的利益,促进全市汽配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市级统筹,属地为主。市级制定、优化全市汽车配件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统筹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共性及重大问题;各区(市、县)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属地原则,落实清理整顿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完成辖区内非法汽车配件市场和经营行为的整治任务。
(二)严控增量,疏解存量。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市商贸批发市场布局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筑府发〔2011〕65号)和《贵阳市大型专业市场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在中心城区严禁再新设汽车配件市场,在总体上严控增量、疏解存量,稳步降低中心城区汽车配件市场数量和市场影响力,促进我市合法汽车配件市场的稳步发展。
(三)依法依规、稳妥推进。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处罚依据充分,取证详实全面,执法流程完善,行政处罚到位。同时,各级各部门在整治过程中,要注重方式方法,根据筑府发〔2011〕65号、总体规划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各类市场开办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整治方案,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到位、“一刀切”导致的信访维稳、群体性事件,确保我市汽车配件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顺利推进。
三、整治重点
此次汽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对市辖范围内汽车配件销售企业、汽车配件市场等两类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整治重点如下:
(一)规范整改。按照筑府发〔2011〕65号、总体规划等文件要求,对筑府发〔2011〕65号下发前已经设立的汽车配件市场,对城市发展、周边环境、交通秩序造不成不良影响的,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加强规范管理;对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以及交通秩序的,提出搬迁时序,引导其外迁至政府规划认可的汽配市场继续经营。
(二)关闭取缔。对未按筑府发〔2011〕65号文件要求设立的汽车配件市场,或未办理合法经营手续的汽车配件经营企业(经营户),依法进行整治、关闭和取缔,同时,引导其迁往政府规划认可的合法市场进行经营。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12月底前)。按照属地原则,由属地政府牵头,组织商务、市场监管、规划、国土、住建、消防、环保等部门,对本辖区汽车配件市场及汽车配件销售企业(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本地汽车配件市场的位置、面积、开办主体、经营规模、经营户数以及审批、立项、工商、税务、规划、土地、建设、消防、环评、安全等审批手续,建立整治台账和清单,制定整治方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属地自行整治阶段(2018年元月1日—2018年6月30日)。摸底调查结束后,由属地政府对照筑府发〔2011〕65号文件要求,根据本辖区整治台账和清单,分类采取规范、打击、关闭、外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对整治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予以协调解决。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按照市统筹、区为主的原则,在前期属地整治基础上,市区两级联合行动,对重点市场、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查处非法市场及非法经营行为。对未经审核程序非法设立的汽配市场、汽配销售企业(经营户)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取缔。二是对筑府发〔2011〕65号出台前已设立,但已不符合我市城市发展和总体规划、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道路交通的,启动业态转移,有序推进市场外迁至合法合规的汽配市场。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9年7月以后)。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照整治目标,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管理,长效实现对全市汽车配件市场的规范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市、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贵阳市汽车配件市场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督促指导各区(市、县)开展整治工作。各区(市、县)政府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二)市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依法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对市场整治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为此次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保障,促进业态转移和升级。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认真做好政策研究、宣传引导和协调服务,为此次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宣传氛围;要制定出台相应优惠扶持政策和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中心城区汽车配件市场处迁;同时,要结合本辖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加强规划引导,积极探索推进“三变”改革,大力吸引新业态入驻,尽快实现外迁后原市场的业态升级和转型发展。
附件:贵阳市汽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
贵阳市汽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我市汽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汽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玉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谭承忠(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
杜林林(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石 磊(市公安局副局长)
裴 斌(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纪红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长)
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胡 欣(市规划局副局长)
周海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 俊(市城管局副局长)
朱 轶(市信访局副局长)
廖学剑(市维稳办副主任)
姜玉学(市商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 芹(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冰溪(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李永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总工程师)
龙晓耕(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王 芳(市地税局稽查一局副局长)
刘桂均(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刘盛薇(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秦永康(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杨桂芝(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胡 军(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罗 毅(观山湖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蒋 静(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肖伦文(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胡 勇(息烽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田江涛(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姜玉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维稳办。
市政府应急办。
市公安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