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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筑府办函〔2024〕1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4-03-20 发布时间: 2024-03-26 10:10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4-03-26 10:1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全民

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4〕1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区)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群体字〔2023〕124号)及公布的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区)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名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强省会”为抓手,以保障群众基本体育权益、增强体质、促进健康、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构建覆盖城乡、便民惠民、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

二、创建目标

至2025年,贵阳市成功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

三、创建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措施;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化创建工作组织保障,加强经费支持,全民健身财政投入有保障,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严格按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工作;多渠道、多方位、多举措开展创建宣传工作,形成浓厚创建氛围,百姓对创建工作知晓度高于80%;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视老年人体育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督办督查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委,各区〔市、县〕政府)

(二)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一圈两场三改”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2021年以来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截至2024年底,市级公共体育设施满足“五个一”要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和全省平均水平。政府制定公共资源开放政策和文件,享受补贴的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对社会开放;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占本地区学校的比例高于60%。(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政府)

(三)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促进更多市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按照创新办赛理念,支持社会力量全面参与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助推“爽爽贵阳”城市品牌建设。从2023年至命名申报前,响应国家体育总局号召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市本级及所辖的每个区(市、县)累计均不少于6项,市本级及所辖的每个区(市、县)均举办10个(含)以上竞赛项目的全民健身综合性赛事活动累计不少于2 次,举办市级单项品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累计不少于40 次,所辖各区(市、县)举办社区运动会累计均不少于20个。(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外事办、市残联、市妇联、团市委,各区〔市、县〕政府)

(四)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

加强全民健身的科学指导,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常态化和制度化,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科学健身意识。从2023年至命名申报前,辖区范围内测验总人次不少于15000人次;拥有本地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活动,市本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总数累计不少于16次(其中至少6次为“奋进新征程运动促健康”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区(市、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总数累计不少于10次(其中至少3次为“奋进新征程运动促健康”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截至2024年底,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低于2.16人,本级所辖各区(市、县)均建有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2023年修订)合格以上的比例达到85%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38.5%。(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各区〔市、县〕政府)

(五)激发基层社会体育组织活力

建立健全市、区(市、县)两级体育社会组织网络,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市级及所辖区(市、县)均成立体育总会;从2023年至命名申报前,市级体育总会组织(含主办、承办、协办等)全民健身活动总数量累计不少于8次,所辖区(市、县)级体育总会组织(含主办、承办、协办等)全民健身活动总数量累计不少于4次;市级体育协会数量不少于省级体育协会总数的80%;区(市、县)体育协会数量不少于市级体育协会总数的70%。(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区〔市、县〕政府)

(六)推动“三大球”发展

按照总局关于振兴“三大球”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三大球”场地设施,丰富“三大球”品牌赛事,每万人拥有“三大球”场地(包括室内场地)不低于9块;建立“三大球”联赛,从2023年至命名申报前,举办参赛人数100人以上的“三大球”赛事数量累计不少于4个。(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县〕政府)

(七)建立全民健身服务智慧化

加快全民健身智慧化升级,为群众健身提供更加全面、便利的场馆预订、赛事预约、健身指导、体育消费等服务,利用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本地区建有全民健身APP或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全民健身地图等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市、县〕政府)

(八)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构建贵阳市体育产业“一核两带多点”布局,加快形成现代体育产业体系,重点推进竞赛表演业、体育培训业等体育服务产业发展,打造城市体育综合服务核心区。大力发展运动项目产业,积极培育山地户外运动、智能体育、极限运动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开展体育产业总规模、增加值数据统计和居民体育消费统计调查。(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各区〔市、县〕政府)

(九)加快青少年体育发展

推动体教融合深入实施,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推动教练员岗位尽快落地。从2023年至命名申报前,举办市级示范性青少年体育活动累计不少于6场,每年组织举办至少5个运动项目的县区间(或校际)青少年联赛;推动市级体校高质量发展,辖区内各区(市、县)体校覆盖率不低于60%;辖区内不少于20所中小学校引入俱乐部(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或体育训练。截至2024年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不低于40%,建立本地区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台账和统计数据,至少在3所高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落实设置教练员岗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的满意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体育为民惠民的初心和使命,聚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和群众需求,采取加强体育设施“大供给”,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基层等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体育健身需求,提升群众体育健身的幸福感、获得感,群众对当地全民健身工作满意度高于80%。(责任单位: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一)特色工作

在全民健身某个领域作出突出成绩,具备较强的模范带动作用。

1.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政策文件出台、标准制定、场地设施建设与开放、群众赛事活动举办、科学健身指导、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群众体育人才培养、社会力量办群众体育等全民健身主要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或有创新性举措的。

2.长期开展老百姓喜欢的“三大球”群众赛事活动,形成品牌,产生较大影响的。

3.广泛开展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建设冰雪项目场地设施,巩固和扩大“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作出突出成绩的。

4.在推动体卫融合、体教融合、体旅融合、促进体育消费、构建“大群体”格局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取得良好效果的。

5.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国际交往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责任单位: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创建推进计划

(一)积极申报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以贵阳市人民政府名义向省体育局提交创建意向,获国家体育总局同意创建批复后,召开全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推进会,印发《贵阳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指标任务分解表》,建立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联席会议制度,部署工作任务。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4月—2024年12月)。各相关单位根据《贵阳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指标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逐项抓好落实,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三)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4月30日前)。制定《贵阳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宣传工作方案》,整合资源,加大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命名申报阶段(2025年1月29日前)。对照国家体育总局创建《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标准》,根据全市创建情况,形成命名申报报告,并将相关创建材料按程序报审。

(五)评审命名阶段(2025年6月30日前)。迎接国家体育总局初审、实地检查、综合评审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审,获得“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命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市长为召集人,市委、市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为副召集人,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体育局,市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市体育局代章。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创建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

(二)强化资金投入。市、区(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视财力逐年增长,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以投资、赞助等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强化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做法,推动创建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促落实。创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和指标要求,做好佐证材料(含文字、图片、视频材料等)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市督办督查局,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群众对贵阳市全民健身工作的知晓率及满意度调查,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贵阳市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