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筑府发〔2023〕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时间: | 2023-04-01 | 发布时间: | 2023-04-14 16:43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 贵安新区管委会
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筑府发〔2023〕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街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23〕6号)精神,扎实开展贵阳贵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之后,贵阳贵安上下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关键时期实施的一次重大市情市力调查。组织开展好贵阳贵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了解贵阳贵安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做到查实情、报真数,确保普查数据客观准确反映贵阳贵安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贵阳贵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贵阳贵安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贵阳贵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四)普查时序安排。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分三个阶段实施:
1.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投入产出电子台账记账、普查小区划分和绘图、单位清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两员”选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
2.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4年年底前)。开展普查数据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评估发布和总结表彰等工作。
3.普查资料开发阶段(2026年年底前)。开展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分析研究、资料编辑等工作。
三、科学高效做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多、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贵阳贵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阳贵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1.贵阳贵安有关部门职责。市统计局牵头做好贵阳贵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按照市统计局指导,牵头负责贵安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及贵安综保区普查工作,负责沟通协调贵阳、安顺,牵头解决跨行政区普查工作。贵阳贵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和协调涉及本系统内各单位的普查事项,提供各行业相关单位名录登记资料,协助开展单位比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组织本系统内各单位及行业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动员、清查和普查登记等工作。银行、证券、保险、铁路、海关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方面,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市督办督查局负责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督查。
2.各区(市、县、开发区)职责。各区(市、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等基层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3.普查机构职责。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经费保障。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和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要根据当地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安排,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落实好人员、设备、车辆及其他物资的后勤保障,按需办事、节俭办事,鼓励利用普查员个人手机终端参与普查,并给予适当通讯流量补助,全力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宣传在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强化激励作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切实提升普查的工作质量
(一)坚持把依法普查贯穿始终。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坚持将数据质量放在首位。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适时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察。
(三)坚持以手段创新提质增效。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附件:贵阳贵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安新区管委会
2023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阳贵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贵阳贵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唐兴伦 市委常委,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兼〕
王 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欧阳宇昭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孝刚 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办公室副主任〔兼〕
徐 飚 市统计局局长
戴建伟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瑞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周花娜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苏 凌 市委编办副主任
段 帅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 胥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家雄 市科技局副局长
贺凌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麻 程 市民宗委副主任
刘 直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 成 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何 勇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华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冉 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徐 昱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 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丁 勇 市交委副主任
刘楚霞 市水务局副局长
甘昭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施 京 市商务局副局长
黄 杰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马江莲 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
陈方文 市应急局政治部主任
冯峻辉 市国资委副主任
雷后祥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 海 市体育局副局长
徐先文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谢保华 市金融办副主任
熊 鹰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谭必辉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申春生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梅 军 市直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谢学刚 市税务局局长
彭 钢 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四级调研员
张 可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沈 毅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 云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 华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丞铭 云岩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杜凌云 南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周 印 花溪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廖文豪 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高 升 白云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孙 猛 观山湖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国鉴 清镇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张传皓 修文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 浩 息烽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杜玉梅 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张 缨 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 峰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肖振能 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陆 勇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罗朝明 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吴为栋 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童洋舰 贵安新区工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全杰 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质安站主任
胡 航 贵安新区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
许 静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 永 贵安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罗茂兰 贵安新区综保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海燕 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建国 贵安新区税务局总经济师
管 意 国家统计局贵安新区调查队纪检员
冯沛盛 贵安新区邮政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陆祖宏 贵安新区党武街道副书记、主任
姚金仙 贵安新区湖潮乡党委书记
周 治 贵安新区马场镇党委书记
高玉龙 贵安新区高峰镇党委书记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意见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徐飚同志兼任,张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商调人员、市统计局相关专业处室人员、聘用普查指导员等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