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筑府发〔2023〕2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时间: | 2023-10-08 | 发布时间: | 2023-10-29 13:54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安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23〕2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各乡镇、街道:
现将《贵阳贵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安新区管委会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贵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精神,推动贵阳贵安就业扩容提质,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筑3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确保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通盘考虑,统筹推进。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的重要指示以及关于就业工作重要论述,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教育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牢牢稳住就业基本盘。
2.坚持民生为本,就业优先。坚持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协调联动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扩大就业容量。
3.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认真分析在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创新创业作用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落实培训与就业挂钩机制,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推动提质增效。
4.坚持目标导向,狠抓落实。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实行项目化、清单化、年度化管理,确保按期实现预定目标。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提升市场主体吸纳就业能力。深入实施贵阳贵安市场主体培育提升行动,发展壮大制造业,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强做优现代高效农业,重点加强“四上”企业(单位)培育,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更多就业增长点。
2.增强民营经济吸纳就业能力。落实《贵阳贵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用工成本,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吸纳就业,进一步释放民营企业吸纳就业潜能。
3.全面落实稳岗扩岗政策。推动落实税收优惠、稳岗返还、社会保险及吸纳就业补贴等稳岗纾困政策,加强对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倾斜支持。按规定执行“免申即享”“直补快办”,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稳岗扩岗。
4.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市场主体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增加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促进市场主体稳就业。
(二)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渠道
5.深入实施“筑人才·强省会”留筑行动。强化包保责任制,深化访企拓岗,挖掘更多就业岗位,通过开展常态化招聘活动、“筑人才”APP等促进供需匹配。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落实吸纳就业、社会保险、技能培训等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到2025年,累计征集岗位50万个,实现高校毕业生留筑30万人。
6.扩大公共部门岗位规模。统筹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招聘等政策性岗位,扩大“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以及科研助理、订单班、应征入伍招募规模,增加高校毕业生升学深造机会。深化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鼓励开发乡村振兴村务员、社区工作者岗位。到2025年,累计开发公共部门岗位2万个。
7.扩大国企招用规模。国有企业要履行社会职责,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储备人才,制定出台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落实招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积极参与“国聘行动”,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8.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联等群团组织,新增推荐行业内不少于5家优质单位参加青年就业见习计划,为青年提供更多就业见习机会。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开展就业见习基地创建活动,促进扩容提质。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基地)按规定落实见习政策。到2025年,累计建成5家省级、20家市级、50家县级就业见习基地,累计提供见习岗位不少于2万个。
(三)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9.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农村劳动力集中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发展,加速落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数量较多、成效较好的项目,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度假以及农村电商等乡村振兴产业,最大限度吸纳农村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新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大力实施以工代赈,落实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安排项目劳务报酬占比提高到30%以上政策。
10.稳定农民工外出务工规模。深化与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江苏省等贵阳籍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城市劳务合作,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按规定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和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动态监测农民工返乡情况,摸清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及时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实现转岗就业。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稳定在70%左右。
11.加强脱贫和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引导企业优先留用脱贫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精准掌握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的就失业状态,根据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开展“一人一策”就业帮扶。提升搬迁安置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基地)建设。到2025年,稳定就业帮扶车间(基地)不少于38家,吸纳就业1.2万人。
(四)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12.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大数据、装备制造和新能源电池及材料、家政、旅游等重点产业,实施“甲秀工匠”工程。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指导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开展新业态新职业培训,拓宽培训工种,推广“证书直补”。
13.落实中长期项目制培训与就业挂钩机制。按照“先定岗、再定培”原则,开展培训前要征集真实有效的高质量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与劳动者先签订上岗协议再组织开展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建立健全培训与就业跟踪服务机制,提升就业率。每年开展中长期项目制培训示范班20期,培训后取证率不低于90%、单位就业率不低于80%。
(五)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14.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进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到2025年,新增创业孵化基地2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0个、众创空间15个、双创示范基地5个;累计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以上;累计带动2万人以上就业。
15.加强创新创业服务。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和展期还款、自主创业补贴、场所租赁补贴等政策,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雁归兴贵”创业计划、“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支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不少于2年的支持。到2025年,累计开展创业培训6万人次,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3600人、农民工返乡创业3000人。
16.鼓励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依托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拓展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鼓励劳动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灵活就业。重视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外摆经济等促进劳动者灵活就业。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按规定在就业地申领。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按照每年每人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给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
(六)加强就业公共服务
17.推进就业公共服务“五化”建设。以争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推进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智慧化、精准化、多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行动。组建就业创业服务团队,围绕“15分钟”生活服务圈开展服务。探索“人社+村居”“人社+社区”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到2024年底,乡镇(街道)、村(居)就业公共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率达93%,累计打造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9个、省级充分就业社区25个、市级星级示范充分就业社区(村)100个。
18.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服务。按照毕业生人数1:500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鼓励在院系设立专职就业辅导员。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列入高校职称专业设置范围,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通过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晋升职称。健全完善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制度。支持在高校(技工院校)设立职业指导服务站(中心、室、点),为学生提供常态化服务。每年开展职业指导(含求职训练、职业规划、职业体验等)100场。
19.加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确保失业登记服务全覆盖,落实“四级三类”服务机制,通过就业援助促进就业。统筹做好残疾人、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加强退役军人、妇女等就业创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做好失业保险金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代缴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生活帮助,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持续招引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产业园;支持南明区、清镇市建设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引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招聘平台的资源、技术、品牌等优势,在征集岗位、推荐就业、职业培训等方面深化合作,提升市场化服务就业水平。到2025年,新引进和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家,帮助就业和流动达到100万人次以上。
21.推进劳务品牌建设。聚焦“1+7+1”重点产业,围绕家政服务、特色农业、人力资源、大数据、文旅等板块,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知名劳务品牌,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到2025年,每个区(市、县)至少培育2个劳务品牌、1家劳务品牌龙头企业。
22.加强零工市场建设。推进区县级零工市场、乡镇(街道)零工驿站建设,依托就业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村委会等机构,在3000人以上的易地搬迁安置区、城市社区、行政村建设零工服务小站,推进服务下沉。到2023年底,70%的区(市、县)实现线上线下零工服务,打造1家省级示范零工市场;2024年6月前实现区县、乡镇线上线下零工服务全覆盖;2024年底全面建成零工服务小站。
23.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加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统筹用好人社、农业、林业、水务、交通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为脱贫人口 、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家庭提供岗位。对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确保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前提下,可采取适度灵活的管理方式,允许其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连续6个月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保持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在1万人左右。
24.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和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加强人社、工会、司法、法院等部门联动,构建多元化劳动争议调处格局。落实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措施,保障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和就业歧视行为。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依法开展欠薪联合惩戒,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就业监测和形势分析研判,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实施重点项目立项、重大工程建设、招商引资时,应开展就业影响评估。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做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保障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导宣传。将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稳定在70%左右两项指标纳入区(市、县)高质量考核内容,加强工作督导,推进任务落实。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官方平台,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贵阳贵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主要任务责任分解表
2.2023—2025年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表(市直部门)
3.2023年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表(区、市、县、开发区)
4.贵阳贵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相关政策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