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发〔2026〕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6-05-30 | 发布时间: | 2026-06-03 14:38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筑府发〔2026〕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市管有关企业:
《贵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
贵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锚定“两市两地”“一极一高地两示范”定位,坚持“四主四市”“四主四区”战略,以高质量立法为谱写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一、地方性法规
(一)审议类项目
1.《贵阳市绿化条例》(修改)
(起草部门:市园林绿化局;2026年3月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修改)
(起草部门:市交委;2026年3月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贵阳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修改)
(起草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3月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贵阳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
(起草部门:市司法局;2026年4月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调研类项目
1.贵阳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2.贵阳市自然山体保护
3.贵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
4.《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修改)
5.贵阳市农村饮水安全
(调研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参照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
二、政府规章
1.《贵阳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办法》
(起草部门:市气象局;2026年11月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贵阳市地名管理办法》(修改)
(起草部门:市民政局;2026年11月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贵阳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规定》(修改)
(起草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11月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贵阳市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管理规定》(修改)
(起草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11月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5.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对《贵阳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章进行打包修改或废止。
以上均为审议类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立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问题及时按程序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着力提升立法质效。恪守“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原则,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聚焦重点与新兴领域,深化“小切口”立法实践。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体现人民意志。
(三)狠抓立法任务落实。各起草部门要压实责任,严格按时限和程序报送草案、开展调研论证。市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审查督促。各部门要强化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的沟通。调研类项目要扎实论证,为立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