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筑府函〔2024〕3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时间: | 2024-10-28 | 发布时间: | 2024-11-07 15:04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垃圾分拣及再生资源
循环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批复
筑府函〔2024〕35号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审定贵阳市垃圾分拣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请示》(筑综执呈〔2024〕75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垃圾分拣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方案》(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方案》)。请你局依法按程序启动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
二、《市人民政府关于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纳入特许经营范围有关事宜的批复》(筑府函〔2024〕31号)批复的项目名称“贵阳市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调整为“贵阳市垃圾分拣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三、你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贵安新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特许经营方案》的贯彻落实。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