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筑府函〔2024〕3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时间: | 2024-10-10 | 发布时间: | 2024-10-10 15:13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项目纳入特许经营范围有关事宜的批复
筑府函〔2024〕31号
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将贵阳市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纳入特许经营范围的请示》(筑商报〔2024〕162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八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决定将“贵阳市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纳入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范围。
二、市人民政府授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贵阳市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