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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筑府函〔2025〕1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5-07-10 发布时间: 2025-07-16 17:58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硒城街道刘育村翁贡河等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5-07-16 17:5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市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硒城街道刘育村

翁贡河等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筑府函〔2025〕13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

《开阳县硒城街道刘育村翁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等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硒城街道刘育村翁贡河、金中镇山朝水、南龙乡中桥村新桥水库、高寨苗族布依族乡大冲村老山水库、南江布依族苗族乡新隆村猴子田、禾丰布依族苗族乡马头村闸子门水库、禾丰布依族苗族乡三口河水库等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请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请按照保护饮用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