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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筑府函〔2025〕30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5-12-05 发布时间: 2025-12-2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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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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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明区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筑府函〔2025〕30号


南明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们关于呈请审批《南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南明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南明区着力建设城市综合服务引领区、历史文化传承核心区、旅游休闲消费示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南明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9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1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3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0.93 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42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

三、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促进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严格生态空间安全管控,持续推进国土整治重点工程,巩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城镇体系,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安全等基础设施空间,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四、不断提升国土空间品质。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保障电子信息制造、生产性服务业主导产业和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发展空间需求。建立健全多层级、全覆盖公共服务网络,统筹安排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城乡社区生活圈建设,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增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强甲秀楼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要素系统性保护,彰显特色风貌。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加强规划实施保障。《规划》是南明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指导督促南明区人民政府做好《规划》印发、公开和实施管理,科学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