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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政府令第80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1-09-16 发布时间: 2021-09-22 09:45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贵阳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的决定》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1-09-22 09:4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80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贵阳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9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6日起施行。



市长      陈晏


2021年9月16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贵阳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

4件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4件规章:

1.《贵阳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2.《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

3.《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4.《贵阳市施放气球安全管理规定》

废止的上述4件政府规章,自2021年9月16日起停止施行。


抄送:司法部。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

      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级各新闻单位,市各人民团体。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2日印发

共印1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