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政府令第8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时间: | 2021-09-16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09:45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80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贵阳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9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6日起施行。
市长 陈晏
2021年9月16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贵阳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
4件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4件规章:
1.《贵阳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2.《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
3.《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4.《贵阳市施放气球安全管理规定》
废止的上述4件政府规章,自2021年9月16日起停止施行。
抄送:司法部。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
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级各新闻单位,市各人民团体。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2日印发
共印1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