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文 号: 政府令第8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2-05-11 发布时间: 2022-05-11 09:45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7件规章的决定》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2-05-11 09:4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

82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7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4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马宁宇  

2022426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贵阳市城市建设

档案管理规定》等7件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7件规章:

1.《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2.《贵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3.《贵阳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4.《贵阳市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管理规定》

5.《贵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

6.《贵阳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7.《贵阳市治理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散发规定》

废止的上述7件政府规章自2022年4月26日起停止施行。

抄送:司法部。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

      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级各新闻单位,市各人民团体。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11日印发

共印1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