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情况。
1.增强信息公开的系统系、针对性、可读性。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局办公大楼外墙设置固定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本局对外公开内容;利用电子触摸屏与电子显示屏,将食品药品相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内容进行公示;通过局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发布相关政策措施;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新政策、新法规以及各项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
2.做好食用农产品抽检公布工作。据《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全年共完成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3270批次,其中,市级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1150批次,合格率100%;区(县、市)局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2070批次,其中合格2058批次,12批次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验结果,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检验结果出来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市局在局网站共计公布11期,区市县局分别在各自网站及抽检场所进行公示。
3.加大食品药品查处公开力度。一是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全市政府透明度的通知》(筑府办发〔2016〕20号)文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我局按一般程序办结的食品药品案件信息实行100%公开。二是严格公开,规范公开。一方面严格公开程序。对拟公开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实行内部审核机制,对拟不公开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内部审查机制,形成了从案件查办部门、责任部门分管领导、稽查局主要领导的三级审核(查)流程,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程序,避免了公开案件的准确性和不公开案件的随意性。另一方面严格公开时限。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行定时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采取及时公开的原则,对按一般程序办结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实行每半月(市局门户网站)或每周(贵州省七天双公示系统)公开一次,确保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同时,实行多渠道公开。将我局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固定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和“贵州省七天双公示系统”在贵州诚信网进行公开,也部分通过报刊、电视等载体进行公开。截至目前,2016年度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共计540件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通过网络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100%。三是督促公开,严格考核。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促进全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的开展,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区(市、县)局年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强化考核。
(二)围绕透明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情况。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民意调查制度,进行民意征集与网上调查,积极听取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制定《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序。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修订完善了职权目录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在我局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做到“清单以外无权力”。全面实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积极促进了法治民政建设,按照要求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三)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情况。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坚持依法解读、科学解读的原则,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热点和难点,把满足基层和群众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努力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服务。二是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工作。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三大机制及流程,加强对涉及食药监部门的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建立了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网络舆情队伍,网上网下互动监测,及时发现报告涉及本单位的相关风险隐患信息,为有效应对舆情提出建议意见,有效避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界定本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于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二是推进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内部办事公开。我局有关干部任用、考核奖惩、评选评优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内部事务除在单位内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将政务公开列入部门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加强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了岗位工作能力,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有效。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网站自2010建设投入使用年以来,由于网站开发时间早,诸多栏目功能不完善,存在部分栏目设定及分类不合理存在有栏目无内容现象。针对该现象,我局借助“数据铁笼”建设项目,重新设计、建设新版网站,并进行了合理化分类和完善功能模块建设。目前新版网站已建设完成,正式投入使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对我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服务指南和办事程序、工作动态信息、行政服务信息等涉及民生的政策性问题和倍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等进行了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种政务信息共2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已按时办结4条。
(三)行政复议
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及行政复议案件2件,复议机关均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
(五)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及行政诉讼案件3件,经法院审理,均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在全面自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政府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我局积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能力,坚持把政务公开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并确定了两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同时,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做到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纳入年度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界定本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于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工作。由于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前,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馈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正确引导舆论。
(四)严格把关,加强审核。规定文件草拟处室应首先提出公开或不公开的意见,信息制作部门是第一责任人,法规审查部门、文件审核审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有审查义务。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制度和规定,把好发文第一关。
(五)把握重点,加大力度。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加大与公众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特别是各种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非许可审批有关规定和事项等信息的公开。同时,积极开展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实践,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公开的时效性,保障公民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