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贵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阳市司法局
来源: 贵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01-13 18:4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下称《规定》)的要求,由贵阳市司法局编制的。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不足、下步工作打算及附表等5部分组成,其电子版可在贵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ygov.gov.cn)及贵阳市司法局网站(www.gysf.gov.cn)下载。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贵阳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金阳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A210室,邮编:550081,电话:0851-7989210)。

一、概述

2016年,贵阳市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各项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我局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为规范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贵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及时通过贵阳市门户网站、贵州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局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本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合法有效、公正公平、及时准确、便民利民。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1条,其中:机构概况5条、法规公文13条、规划计划1条、总结公报1条、统计信息12条、财政信息5条、人事信息4条、应急管理1条、公示公告28条、工作动态86条,其他8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2.全年通过“中国·贵阳”、“贵州省司法行政门户网站”、“贵阳市司法局”等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6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1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7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的公众关注热点及重大舆情,我局无相关回应解读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我局同意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举报投诉。

三、存在的不足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个别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还须进一步提高。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的水平,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更高要求。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开相应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工作目标,明确专人负责,对工作内容、公开情况定期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群众。

五、附表。

2016年贵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pdf

贵阳市司法局     

2017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