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来源: 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 2020-01-16 16:2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lshcbj.guiyang.gov.cn/newsite/zwgk/zfxxgk_5767218/zfxxgknb/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地址:贵阳市瑞金南路308号粮贸大楼7,邮编:550002,电话:0851-85803196)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8号)要求,结合粮食储备系统实际,修订了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五项制度和《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及时完善政务公开指标。

主动公开。

1我局强化网站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录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2019年,我局门户网站按照规定主动公开信息24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74条。主要公开了机构信息,如党政领导简历、分管工作、内设各部门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工作信息、粮油保供稳价、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等,同时还将“三公”经费列入公开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了信息公开年度总结。

32019年我局共在市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中办理公众提交的问题13起,办结率100%,答复业务类型涉及粮油质量检验、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等工作。开展征集调查4次,解读信息发布2次。

4公开形式我局的信息主要采取单位网站、公开栏和文件资料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局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已按要求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粮食和储备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能,指定专人配合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大量、及时的信息。如我局在开展平价粮油销售和低保粮油特供过程中,将所有供应网点和价格都在报纸、电视和网站上进行公开,起到一个很好的宣传作用,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四)监督保障

为扎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7

13.47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改进: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尽量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如: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府公报等进行信息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对公众比较敏感的机关“三公”经费等内容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对不涉密的“三重一大”工作决策过程进行公开,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四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五是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制定、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措施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做到市委和市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