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来源: 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1-21 11:1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rfb.guiyang.gov.cn/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枣山路黔灵巷6号,邮编:550003,电话:868153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19年,市人防办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条(不同渠道公开的信息有部分重复),其中贵阳市人民防空信息网公开323余条,微信公众号公开98条。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动态,业务训练、通知公告、计划总结、法规公文、财政信息、权力运行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二)依申请公开。市人防办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次,全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其中通过网络申请6次,其中1条按申请的途径予以公开,1条不予公开,4条转至下年度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逐步建立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将省人防办关于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贵阳晚报和本办网站上公开,并制定了实施细则在本办网站公开。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拟制公文时,同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

2.认真推进执行公开。建立完善领导批示、交办件办理制度,对上级安排或经会议决定的重大部署和工作任务,及时落实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并按期报送进展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部门信箱及网民咨询建议落实专人管理,及时收集公众对工作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定期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3.确保管理服务公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根据改革工作要求多次修订市人防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公布到门户网站上,实行动态管理,方便房地产企业、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将行政执法信息纳入公开范围,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进行公开,完善配套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编制和公开工作,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4.及时编制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定期公开。

5.完善在线申报相关信息流程。本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服务事项按照统一的模板要求,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在贵州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布,并将我办网站相关栏目与贵州政务服务进行整合跳转处理,形成统一服务入口,为办事群众提供业务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等服务。

(四)平台建设我办2019年完成网站平台迁移,配合市政府网站完成本单位网站改版迁移工作。

(五)监督保障1.2019年,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办领导分工调整和处室负责人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秘书处。由秘书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和网站信息维护,保障中心负责微信公众号的维护管理工作。从而有效确保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部署,有落实。

2.召开了专题会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贵阳市人防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对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责任处室。

3.派出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系统举行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并组织本办涉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

4.认真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修订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办法,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2

18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

130

1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5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个别涉及业务的栏目,因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发挥贵阳人防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