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生态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01-21 11:3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有力推进了全市生态环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4

4

4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减4

14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减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0

减71

204

行政强制

21

减8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2项

4933.0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1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1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1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2

0

3

1

6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生态环境工作内涵不断拓展和公民参与意识的增强,公众对环境质量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尤其对生态环境类信息公开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面对新形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还不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较为单一。

2020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高要求、严标准、强时效,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依法依规,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缩短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回应社会关注。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围绕生态环境工作重点、公众关注点和社会聚焦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补充报告的事项。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