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体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体育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tyj.guiyang.gov.cn/zwgk/zfxxgk/zfxxgkz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体育局联系(地址: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邮编:550081,电话:0851-8798922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对动态工作内容进行适时公开,按照要求对需要进行招标采购的物品,通过委托相关单位对外公开招标信息、组织招标等。为方便服务群众,设立了“服务接待”窗口,明确专人进行接待,对外公布服务电话,极大地增强了对外服务、咨询。
为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推进“两微一端”建设,截至2019年12月,我局在贵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体育信息460条,部分信息配插图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0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6条。
(一)主动公开。2019年我局未出台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可在贵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查阅(链接:http://tyj.guiyang.gov.cn/zwgk/zfxxgk/fdzdgknr/jggk/zwgkjgzn/202001/t20200108_41953818.html),我局机构设置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宣传)处、群体处、竞技处、产业处。下属基层单位有贵阳市体育中学、贵阳市体育总会秘书处、贵阳市老年体育协会、贵阳市人民体育场、贵阳市训练馆、贵阳市市民健身中心、贵阳市网球管理中心、贵阳棋院。我局的办公地址在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7号市级行政中心一期市政府大楼,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上9:00至下午5:00。我局2019年公务员招考共遴选一位公务员,截至12月31日招考程序基本完成,预计2020年年初到岗。财政信息可在贵阳市体育局官方网站查阅(链接:http://tyj.guiyang.gov.cn/zwgk/zfxxgk/fdzdgknr/czxx/czyjs/)。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情况:有1个申请。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3.申诉情况:无申诉。
4.依申请公开收费及费用免除情况:无。
政府信息管理。官网由专人管理,上网的信息由专人审核、专人发布,上网的信息严格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平台在11月份时正式迁入“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该平台平台现已经基本完善。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重要的政务信息由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后方可上官网。2019年我局共转发发布6个法规规章信息、解读4篇法规规章。
(四)平台建设。网站现统一使用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较之前的旧版网站更加标准规范,更能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使我局网站资源更加优化融通、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官网由专人管理,上网的信息由专人审核、专人发布,上网的信息严格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平台在2019年11月份正式迁入“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该平台平台现已经基本完善。我局的政务新媒体有政务微博(名称:贵阳体育)和政务微信公众号(名称:贵阳体育),“两微”2019年运营规范,信息的严谨性由专人把握发布。充分发挥“两微”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两微一端”由我局政策法规(宣传)处按照《贵阳市体育局宣传工作制度》管理和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401.1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较少等问题;二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三是工作人员只熟悉本单位网站、政务、党务公开栏公开信息的方式,对其它公开方式、程序不十分熟悉。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我局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三是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四是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使其能熟练的操作相关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