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zhujianju.guiyang.gov.cn/zfxxgk_5618855/zfxxgknb_5618896/202001/t20200122_44530792.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处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SOHO办公区G座1504室,邮编:550081 ,电话:85848845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在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队伍、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本网站浏览量为271421人次,成为贵阳市民了解贵阳住房、建设领域信息的一个主要信息平台。我局主动公开了涉及我局业务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我局工作计划及年度总结信息;房地产统计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保障性住房等信息。
具体情况如下:
1.发布信息 2648条
1).概况类信息更新量 46条
2).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 1136条
3).新闻类信息更新量 1466条
2.处理“局长信箱” “咨询问答”咨询、投诉和意见1202条。
3.制作新增专栏5个: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栏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专栏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栏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验收专栏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情况。我局网站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机制,今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82件,其中自然人81件,商业企业1件。
2、申请处理情况。申请办结数82件,其中按时办结数82件;延期办结数 0件。
3、申请答复情况。 申请答复82件,其中予以公开22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42件;其他处理(申请人主动撤消申请)1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我局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建立了《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制度》、《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
2.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定期采集服务器数据备份,制作工作台帐。
3.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2019年在法律法规栏目下新建“修改废止”栏目,方便市民查询。
4. 平台建设。
按省、市网站管理工作部署,2019年11月,我局政务网站迁移至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构建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办事服务、智能搜索等内容,提升了政府网站服务能力。同时将我局办事服务事项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贵州政务服务网”上发布,并在我局政务网站同步更新,实现数据同源。为市民办事、企业办事提供“淘宝”式服务,进一步拓展门户网站的便民服务功能,为履行政府职能提供有效支撑,形成了政民互动的良性机制。
5. 在移动新媒体建设方面,我局开通了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微博、微信。2019年我局政务微博信息发布量为196条,关注量为113人,微信发布量为399条,订阅数4636人。
6. 监督保障。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信息处负责,设处长1人、专职人员2人。信息公开监督电话:85848845。
2019年我局组织召开了网络安全培训会,并编印了《网络安全制度汇编》,同时参加了由省、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会计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12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 |
+1 |
148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3 |
-2 |
31274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1182.1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1 |
1 |
8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1 |
1 |
4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
13 |
13 | |||||||
(七)总计 |
81 |
1 |
8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1 |
1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进一步增加,公开的内容仍需深化,尚需努力搭建网上办公业务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同时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宣传引导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规开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优化信息公开处理流程,让我局政务服务信息的查询更加简便,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加强咨询服务,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提高公众对我局网站的知晓率和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充分发挥网站信息交流平台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