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邮编:550081,电话:0851-8483970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中心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增强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透明度,有效保证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我中心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加强信息报送和更新,根据信息的内容划分为机构职能类、规章文件类、计划规划类、业务工作类、其它类等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我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向市政府信息中心报送各类交易信息9621条、机构概括12条、工作动态71条、法规公文25条、计划规划3条,人事信息2条,统计信息12条,通知公告17条。
2019年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75条,其中工作动态98条,通知公告33条,行业资讯28条,要闻聚焦454条,学习交流14条,党务公开35条,主题教育62条,政策法规信息11条,政策法规解读3条,其余均为公共资源项目交易信息。
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主动进行信息定期和不定期公开,目前中心已开通微信、腾讯微博、新浪微博三大移动互动交流平台,目前已关注用户达6672人,累计发布信息76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中心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个,属于个人申请,但是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职责权限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我中心印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非本单位政府信息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建议他向贵阳市人民政府咨询。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为加强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重新制定了《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中心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四)平台建设。
1.围绕“三大战略”实施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2019年,围绕政府数据聚通用和政府数据资源目录开放共享,我中心共向贵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公务用车拍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退付表等九大类信息,按照季度、半年、年准时向平台推送数据。配合高新区大数据精准权利监督云平台建设工作,通过梳理向高新区提供了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1日的相关数据共享支撑,涉及105个字段160余条全过程数据。2019年通过调用市发改委“贵阳市联合失信云平台”信用体系,共进行投标人信用查询321094次,拒绝22人次失信人员参与招投标相关工作。
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建设情况。
为服务对象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我中心在2019年终严格执行“一次办”事项清单,并在此优化招投标保证金的退保时间,将原有退保时间由原来的发布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保改为现在的公布中标公示后即可退保,并大力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远投网开”系统,实现投标人一次不跑的目标,现工程建设类及政府采购类投标工作中试行投标人从购买标书到交纳保证金再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有交易环节均在线上操作,无需到我中心现场开标,充分体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快捷和优势。
3.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用好“两微”平台,为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适应新时代政府服务类新媒体的发展,原微信号为服务号,一个自然月仅能发送4次信息,不适应当前信息公开快速性的要求,按照省市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对微信号进行调整,将服务号调整为订阅号,能更高效便捷的服务于办事对象。2019年共在微信发布信息公开301条,微博发布460条,所有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均可在官网、微信服务号进行查询,共计19875条。
二是中心门户网站改版。2019年为了提高网站体验感,对官网进行了升级改版。新版网站于2019年9月23日如期上线,新网站突出以信息公开、实用性为主体目标进行设计,版面清晰,符合当前政府服务类网站的发展趋势。
三是网站迁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8〕7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黔府办函〔2019〕110号)要求及试点工作安排,全省政府网站将全部迁移至云上贵州系统平台第三节点的省级集约化平台,我中心门户网站(ggzy.guiyang.gov.cn)已按要求初步完成了门户网站集约化迁移工作。
(五)监督保障。
在中心门户网站上设置有“建议意见”和“主任信箱”栏目,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意见,并要求对征求到的建议意见均认真整改落实。2019年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61 |
11 |
11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22日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信息发布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987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85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1 |
5.政务客户端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
1.人大代表建议 |
条 |
0 |
2.政协提案 |
条 |
0 |
(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
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 |
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0 |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0 |
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0 |
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
次 |
0 |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会议开放情况 |
||
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
次 |
0 |
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 |
人 |
0 |
三、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四、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数 |
人 |
1 |
(四)政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各市州、贵安新区填报) |
||
1.本地区政务公开监督员人数 |
人 |
|
2.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次数 |
次 |
|
3.提出意见数 |
条 |
|
4.采纳意见数 |
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五、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