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来源: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1-20 15:5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交通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交通委员会网站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jw.guiyang.gov.cn/zfxxgk_500640/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124号,邮编:550000,电话:8595000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条例规定,不断强化自身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成立了贵阳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行政机关全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情况

2020年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梳理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2条,依申请公开1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14条,最新版权责清单等各类目录清单2条,年度财政预决算2条,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2次,征集调查公众建议4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次。

(二)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市交委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善了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成立了贵阳市交通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行政机关全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统一通过市交委官网平台规范发布,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的情况。

(三)平台建设

2020年市交委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召开电子政务网培训会1次,与其它新媒体建立良好联系,做到重大新闻事件及时报道,并发布疫情防控工作信息专报103期;推进“英文网站、政务新媒体、官方网站建设维护”项目的评审、招标等工作,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基本建成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建立城市交通行业数据资源中心,搭建城市交通综合指挥中心,力争达到市交委政府信息数据公开的便民化、智能化、高效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市交委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做到了及时高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相关数据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187

19013

552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283

-5037

162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10  

-1026

4976

行政强制

4032

-197

22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4782.3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交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回应关切方式单一,公众参与不够规范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委将重点在以下几方面着手已进行改进:

一是完善贵阳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梳理政府公开工作,细化市交委各处室各单位信息公开职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

二是健全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同时,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