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 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1-01-26 14:1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tyjrj.guiyang.gov.cn/zfxxgk_500916/zfxxgknb/2020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金融城7号楼6层,邮编:550081,电话:0851-8439993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围绕市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保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信息真实合法。

(一)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404条。其中,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42条,网站访问量总计达29779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62条,订阅数为2825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将有关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开,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核查,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四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备案、不公开信息说明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公开透明,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完善局领导负领导责任、综合处具体负责、局机关各处室大力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明确各部门职责,有力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5

195.17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形式和渠道有待拓宽。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二是公开信息的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完善,需要尽快组织制订和完善。三是公开的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信息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