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1-25 10:5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7号楼23层,邮编:550001,电话:8697894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对照梳理《条例》第20条和21条规定的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通过中心网站公开法规公文25条,法政策解读8条,计划规划1条,统计信息12条,政府采购信息6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人事信息1条,行政权力3条,公告公示35条,工作动态146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全年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0件。2020年微博发布信息54条 ,微信发布信息129条。

(二)依申请公开。职工可通过信函申请和网上申请的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1.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注重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把关,信息制作实行三级审核制,确保信息质量。2.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明确一个部门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反馈情况进行搜集,并及时给予反馈处理。3.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四)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全市统一标准,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对政府信息公开版块进行了改版升级,目前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

(五)完善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情况,及时调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事务。按要求派出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2

22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情况;内容质量有待提升,公开信息中存在错字的情况;公开栏目的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