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统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tjj.guiyang.gov.cn/2020_zwgk/2020_zfxxgkzl/2020_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统计局计算处联系(地址:市级行政中心B区3楼335 电话:87989119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贵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统计调查、人口普查、统计监测等各项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统计职能,全面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积极推动信息公开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印发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3个),在局内部会议上多次对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做工作安排,积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处室信息公开情况,进一步加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有力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信息审核。以信息准确性审核为核心,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到人,实现审核过程的痕迹管理。
(三)加强整改落实。针对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努力做到立行立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以规范有序开展。
(四)推动网站改版。由于现有外网官方网站规划、内容不完善,原有技术性能、整体框架结构、网站功能、前台表现等各项技术指标均已不适应时代发展,贵阳市统计局及时开展改版升级工作,改版网站将于2021年初对外提供服务。
二、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贵阳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信息、政务信息、规范性文件、统计制度方法、领导讲话、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等。年度和月度、季度分析等统计服务产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贵阳市统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8条,答复率100%。接受群众来电或来访咨询数据50余人次。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6 |
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及时性、公开目录和公开内容丰富性等方面与社会公众需求尚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认识。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在做好官方网站内容维护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丰富信息开放渠道,加大对公众关心的统计热点问题开放力度,努力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统计服务。三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挖掘分析部分事项公开内容数量较少的原因,以真实、具体、全面的工作标准推动信息公开内容逐步完善和充实。四是全面完成网站改版。推动局官方网站的改版工作于2021年初顺利完成。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