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来源: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01-26 10:2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交通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交通委员会网站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jw.guiyang.gov.cn/zfxxgk_500640/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元街金融城7号楼2楼,电话:8595000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条例规定,不断强化自身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由贵阳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行政机关全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梳理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8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5条,最新版权责清单等各类目录清单1条,年度财政预决算7条,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 1次,征集调查公众建议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次。

(二)依申请公开

收到自认人依申请公开申请11条全部按照要求在20日内给与回复,并通过当事人所留邮箱向申请人给与公开。

主要涉及网约车出租车相关数据、市交委政务公开制度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市交委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管理工作,2021年市交委明确专人负责,强化信息管理,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突出重点,政务公开信息在准确性、及时有效性、群众获取便捷性等方面得到较好保障。一是印发《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暨网站信息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处室、委属各单位加强信息内容管理,把好公开信息质量关,同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拟稿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签发三重审核制度,尤其对错字、敏感词、易被误解语句等严格把关;二是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监管,同过智能检测与人工巡网读网,确保网站运行安全稳定,政务信息公开有序推进。三是制定了12345热线、融媒体平台等案件专项工作机制,强化行业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群众对交通运输相关政务信息的需求,并解决广大市民在交通运输方面遇到的问题,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市交委加强门户网站、英文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召开电子政务网培训会2次,与其它新媒体建立良好联系,做到重大新闻事件及时报道;推进“英文网站、政务新媒体、官方网站建设维护”等信息化技术维护项目的实施,保障了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符合相关标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网络安全”等工作,确保网络和办公环境安全运行。此外进一步完善贵阳市智慧交通平台建设,强化城市交通行业数据采集,对平台相关功能模块进一步优化,通过平台采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交通数据报告,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使市交委政府信息数据公开的便民化、智能化、高效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对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实行“三审三校”制度,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313

行政强制

33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交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制度建设、考核机制、解读形式、民众知晓等方面还存在欠缺,针对这些问题我委将重点在以下几方面着手已进行改进: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根据《贵州省政府公开条例》进行工作梳理,完善数据分析、评级体系、群众评议、第三方测评等一系列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保证信息公开内容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是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市交委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各业务科室对信息公开重要性、有益性的认知,降低信息公开流程中的阻力,更好地对接群众需求为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