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贵阳市林业局
来源: 贵阳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2-01-26 10:1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市林业局工作重点,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持续提升林业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贵阳市林业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及时公开各类林业信息。在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490条,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4条,公开部门文件5个,解读文件4个。及时修订并公开2021年度权责清单目录及权责清单流程图,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6起,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1条。结合林长制、林下经济、森林防火、鹿冲关森林公园文澜书院等建设情况,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全部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办理并予以答复,及时办结回复率为100%。此外,还及时回复在线咨询1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机制,由局综合处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公开信息由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局综合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进行保密审查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后进行公开,确保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规范,发布的内容合法合规。

(四)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按照本年度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网站蓝布进行优化调整。严格把关新媒体内容审核,2021年,微信公众号“贵阳林业”发布信息681条,微博账号“贵阳林业”发布信息1043条。二是加强舆情监测。制定《贵阳市林业局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试行)》,委托第三方对林业相关舆情进行监测,全年发布舆情监测报告133期,无重大热点舆情事件。

(五)监督保障。2021年,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印发《贵阳市林业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新媒体功能性不强。局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微博都以信息发布为主,在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方面功能性较差。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利用网络问政、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的情况还不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贵阳市林业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