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1-17 09:2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市应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应急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yjj.gu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市应急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7号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A区635,邮编:550081,电话:0851—8798901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按照《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实际,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发布原则、范围和方式,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切实履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各项职能,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1年共发布信息516条。一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市政府主动公开目录,充实网站公开内容,通过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容机构、法规规章、部门文件、党建信息等栏目。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15条;其它信息122条。二是加大动态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174条,通知公告110个,各地应急信息87条,主动公开本级政策解读8条,及时进行舆情回应。三是深化服务公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围绕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方式、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办事指南及相关表格样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5件。

从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予以公开”为3件,“不予处理”为1件(属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无法提供”为1件(所申请获取的信息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分管局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负责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将各职能处室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中坚力量,形成了办公室协调督办,相关处室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我局制定下发了《贵阳市应急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需要宣传、回应的政府信息进行实时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力度,本年度积极参与市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传达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定期修改账户和密码,加强信息发布的安全意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政府网站管理和监督,明确专人对网站平台进行定期维护和监控,加强政府门户网建设,定期修改、增加相应栏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舆情应对小组、平台安全管理机制等,制定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市政府网站功能和信息公开设置。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为了让群众和监管对象全面了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方便办理各项事务。我局除及时在局网站上更新各处室职能、工作制度、联系电话等,还设置了互动信箱,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审定、公开、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加强制度建设、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的把握、丰富信息发布的载体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以更好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相关工作,及时整理发布应当公开的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与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公开,使群众更为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充分利用局网站、“统一平台”、报纸、政务微博、微信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内容。三是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认真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举报、投诉、建议等,依法进行办理和答复。四是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不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加强内容审核,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