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来源: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1-28 10:3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http://nync.guiyang.gov.cn/zfxxgk/zfxxgknb/2021year/202201/t20220128_72437301.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C区242室,邮编:550081,电话:0851-8798396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贵阳市农业农村局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数量、规范性、群众满意度等方面都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已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在贵阳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中进行及时公开(以下数据均为2021年全年数据)。其中工作动态727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27个;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新增5条;行政权力事项全年办件43件,我局2021年行政处罚决定43件;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信息54条;人事信息27条;价格监测数据24条;建议提案信息19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贵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办理,。全年共收到6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已办结4件。2021年已办结申请中6件申请处理结果为予以公开,2件处理结果为不予公开,1件处理结果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

我局在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收到的行政诉讼数量为0,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政府信息发布前开展领导逐级审核、合法合规及保密审查等工作流程;发布时使用信息化技术和专人进行反复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公开;发布后登记台账,注明信息来源业务处室及公开栏目等。做到政府信息来源清晰明确、有迹可查,信息公开前、中、后联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及高质量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贵阳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同时开设微信公众号(筑农发布),以多形式、多渠道来展现我局政务信息工作。

在工作过程中以国家、省、市为工作引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对各平台、各栏目及相关信息进行调整及完善,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合法合规。

(五)监督保障

以《条例》和《贵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为工作指导,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和监督,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局宣传处负责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整理、发布及监督考核,按时按需组织开展全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以此来确保各栏目信息质量、时效及更新频率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足。一是信息形式单一,图片较少,无视频类信息;二是互动方式单一,除在线调查和网上信箱外,无实时互动渠道。

针对上述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一是将进一步优化信息编辑方式,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考核,使信息工作在为农业生产、服务、宣传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二是加大软硬件投入,增加更便捷的互动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信息来源: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