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阳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来源: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2-01-29 11:2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guiyang.gov.cn/zwgk/zfxxgks/zfxxgknb/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一期A区,邮编:550081,电话:0851-8798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切,不断加大信息主动公开深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平台建设和管理水平,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深化主动公开。紧紧围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强省会”行动等中心工作,通过“中国·贵阳”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9306条,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集中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20条,政府采购信息98条,重大项目信息126条,疫情防控信息61条,发布政策解读143条;开展民意调查征集42次,组织开展在线访谈16期(次),发布新闻发布会20期;“政府公报”专栏全年公开贵阳市政府公报10期。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要求,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丰富完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库,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增强答复及时性规范性。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8件(其中申请人类别分别为自然人的162件,商业企业6件),办理164件,办结145件。未受理件中,1份重复申请,3件不属于信息公开的范畴。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条例》中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分类管理。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现行有效的79个规章按“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权威规范”的标准进行了统一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办公厅内部信息管理机制,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公开审核、信息归档移交等各环节工作流程。

(四)优化平台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中国·贵阳”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2021年,“中国·贵阳”门户网站新建专题专栏10个。进一步整合政务新媒体力量,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21年,“筑之声”微信公众号共发布478期,推送1160条信息;“筑之声”微博公众号共发布282期,推送755条信息。

(五)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目标考核。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贵阳市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印发《贵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度贵阳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条例》规定,严格落实责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按要求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的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3

4

79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5

16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2

6

0

0

0

0

16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4

6

0

0

0

0

1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9

6

0

0

0

0

1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3

0

0

0

0

0

2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社会评议不够广泛等不足。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持续充实公开内容。对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畅通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持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继续扩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的覆盖面,更广泛地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行政复议其他结果1件为受理机构撤回原告知书,行政复议过程终止。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