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来源: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1-29 16:5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单位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58号,邮编:55008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围绕2021年全市公安交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全面细化工作措施,以“强省会”战略和“一圈两场三改”建设为契机,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作为、奋力而为,取得全市道路通行状况得到持续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的良好成绩,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动公开。2021年,全年召开新闻通气会、媒体见面会、访谈会共计4场,全年在主流媒体发布新闻宣传报道2300余篇。开展日常舆情监测,全年发布舆情专报12期。通过贵阳交警信息网发布信息1789条,通过贵阳交警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569条,通过贵阳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80 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类1585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2 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6件,对拟采取的重大交通管理措施面向社会预公开和征集意见7次,收到群众意见反馈748条,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227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本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其中1件涉及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予公开;2件属于其他单位职权范围内事项,不予公开,并建议当事人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各项涉及社会面管理的交通管理工作制度提前预公开并开展社会调查和意见征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社会交通管理的参与权。通过移动端和PC端平台等多元化渠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打通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和及时查询信息的壁垒,如不断升级“斑马信用”APP平台功能,新增申领新车临时号牌、6年免检合格标志等13项便民服务功能和2项信用权益,依托互联网对网上办理机动车登记、转入转出等各项业务的预约、过程、数量进行公开,开通驾驶人考试预约信息、驾驶人考试结果等网上自助查询功能,建立临界报废、逾期、注销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等每月公开、提醒机制,及时向社会公示新建交通管理设施(如电子警察安装点位及用途)等,极大地满足了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网站,从编排体系、信息指南、栏目设计、性质归类等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并不断改进,使之更加科学、清晰,易于查找。对于政务服务事项、服务内容等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官方微博@贵阳交警、官方微信“贵阳交警”主动向社会公开和宣传、解读等。在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和信息迁移、信息核校、错链整改等事项中,与南京博衫技术有限公司建立了良好的技术保障和安全管理服务协议,并向上级单位贵阳市公安局备案,在网站平台建设和信息迁移、核校、错链整改中,投入资金20000元,确保了平台建设的可持续性、技术支撑和安全管理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成立了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1名副局长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交管局指挥中心。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加强督查、通报,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做好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发布、扩大主动公开内容、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件等工作。结合省、市检查测评,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16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3487

行政强制

350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481.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继续推进、不断深化的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保障能力有待提升。主要是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力量保障不足。二是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主要是信息发布的格式规范时有错漏、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督查力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保障,提升能力。积极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同时,发动各相关部门,凝聚系统力量,确保各部门间有专人负责,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管理,提高水平。认真对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加强对贵阳交警信息网、微博、微信等政务公开载体的巡查自查,尽早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不定期开展相关工作培训,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三是加强督查,落实责任。梳理分解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逐一落实到各部门。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实行定期通报,督促各部门落实责任,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六、其他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