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贵阳市民政局
来源: 贵阳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1-20 11:0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贵阳市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告如下。

本年报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此报告将在贵阳市民政局网站上予以公开(http://mzj.guiyang.gov.cn/)。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民政信息中心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指月街9号,邮编:550002,电话:0851-85832123。)

一、总体情况

贵阳市民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严格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贵阳市民政局利用市民政局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内部刊物《贵阳民政》等宣传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民政工作信息。2021年市民政局网站发布信息85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0条,政务动态信息64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49条;贵阳市民政局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387条,贵阳市民政局微博(名称:贵阳民政)发布信息229条;市民政局积极对外宣传贵阳民政工作,2021年度获中央以及省级媒体宣传6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

在贵阳市民政局官网的办事服务栏目中对政务服务大厅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事指南、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并对民政各项申请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等手续;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对依申请公开栏目适时更新,对机构概况、法规公文、规划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条目内容及时网上公开。2021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条,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办结,市政府互动平台咨询办件31条,办结率100%。    

(三)平台建设

贵阳市民政局积极适应政务公开工作新情况、新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对网站进行了改版,优化了栏目设置,便于群众快速获取信息,更好地提供办事服务。完善并优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运营,以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贵阳市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站管理制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版)、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2021年修订版)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

(五)监督保障

2021年贵阳市民政局认真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负责推进协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发布公开内容和政策解读。对于2021年政府透明度各季度问题评测报告,市民政局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优化和整改,自查自纠,按照《贵阳市民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标对表完成年度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民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但仍然存在部分公开内容质量不高、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等问题。

2022年,市民政局将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的要求,在队伍建设、网站建设、信息质量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贵阳贵安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贵阳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