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jkq.guiyang.gov.cn/newsite/zwgk_5886668/zfxxgk_5886669/zfxxgknb_5886700/2022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花溪区开发大道118号,邮编:550025,电话:0851-838438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等进行了更新,新增了区属国有企业相关栏目和信息;公开了《经开区在“强省会五年行动”中打造千亿级开发区、建设南部现代产业新城督促检查工作方案》《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2年)》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全年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591项;全区22个部门均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各类信息共计50余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清单1条,招标投标、土地征收的信息公开40余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26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82条,政务动态信息966条,信息公开目录702条);微信共发布信息1634条,微博共计发布1416条。全年无重大舆情事故。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较上年增加3件),申请形式主要为网上申请(3件)和当面申请(2件),申请人类型均为自然人。从地域分布上看,贵州省户籍地3人(贵阳市2人,均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居民,遵义市1人),其余2人户籍地分别为吉林省四平市、湖南省衡阳市,可以看出申请人集中在外地来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的居民;从申请内方面,3件为自然资源(土地征收)类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教育类,1件为政务类;5件依申请信息公开请求均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规范答复,没有因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2021年共举办学习《条例》、新闻信息写作、集约化平台使用、错敏词学习等各类培训3次,错情通报2次;制定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栏目责任分解表和内容保障方案》,加强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站的管理考核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工作,按照《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审查表》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表》,各工作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后方可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适应发展需要,2021年11月,门户网站正式改版上线,优化了页面布局、站点搜索、无障碍使用等功能;官方微信公众号“活力经开”,适时增加了疫情防控、经开改革等栏目,搭建了事实聚焦、党群服务、人才之家、技能经开等平台入口;官方微博“贵阳经开区”全面运行平稳有序。进一步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不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制定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9月28日召开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信息审查工作调度会,组织全区各单位再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1年度贵阳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为保障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的高效运转,确保不出现重大错误,一是制定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日常运行,确保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监督考核。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负面清单,对市政府第三方评测考核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责任、整改提升,对出现严重错误的部门采取通报处理;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制定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责任分解表和内容保障方案》,切实增强全区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和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结合部门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针对部分单位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对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不定期抽查通报,督促各部门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17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327.644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表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重点领域公开不深入、政务公开队伍不强、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指导督促不够等问题。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查找问题,以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把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再研究、再细化、再深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及时性,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公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含政务公开)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人员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交流,向主管部门寻求指导和沟通,及时了解工作最新动态、最新要求。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条例》框定的主动公开范围,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四是强化指导督促。进一步优化目标考核各项指标权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定期巡查通报机制,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落实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加强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不包含交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不动产登记站等市级统一统计的垂管部门数据。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