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阳市人民政府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2-03-10 10:2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guiyang.gov.cn/zwgk/zfxxgks/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一期A区,邮编:550081,电话:0851-8798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贵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扣《贵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统筹发力,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加大规范化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力度,提升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市、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做好各类发展规划、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重大项目等信息的公开发布。2021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累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1915条;公开现行有效规章79件、规范性文件51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要求,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丰富完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库,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增强答复的及时性和规范性。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18件(上年结转8件),办结1807件,111件结转到2022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9件(其中结果维持24件、结果纠正16件),行政诉讼62件(其中结果维持42件、结果纠正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修订完善了《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分类管理。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现行有效的79个规章按“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权威规范”的标准进行了统一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信息管理机制,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公开审核、信息归档移交等各环节工作流程。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共新建专题栏目237个。二是进一步整合政务新媒体力量,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21年,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160条、订阅量达到3737307,政务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31497条、关注量达到1325605。三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查阅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创新推出政务公开查询点服务,在市政务大厅及“7×24小时政务服务站”打造市级政务公开查阅点,并同步优化升级了南明区、白云区、乌当区、清镇市、息烽县五地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有效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和便捷度,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目标考核。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贵阳市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印发《2021年度贵阳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能力和服务质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依法依规。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按要求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的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3

4

79

行政规范性文件

81

29

5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13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9332

行政强制

422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56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13

57

0

3

25

12

19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59

9

0

1

18

10

89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4

7

0

0

1

0

12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3

1

0

0

0

0

4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5

5

0

0

0

0

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9

1

0

0

0

0

1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0

0

0

0

0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8

0

0

0

0

0

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27

33

0

0

6

2

56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0

0

0

0

0

0

1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5

0

0

0

0

0

15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39

1

0

1

0

0

4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1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

0

0

0

0

0

1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1

0

0

0

0

0

21

(七)总计

1710

57

0

3

25

12

180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1

0

0

0

0

0

1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4

16

17

2

59

22

4

5

10

41

20

0

1

0

2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社会评议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性差等不足。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持续充实公开内容。对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持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继续扩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的覆盖面,更广泛地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是持续加强已建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管理和维护,通过“找问题、找差距”的自查方式,不断查找我市政府信息管理的弱点、难点,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同时,积极配合、全力完成全省统建公开平台的各项任务,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同源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他处理21件,其中申请人撤销申请9件、申请非政府信息12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其他结果17件,其中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4件、行政机关撤回原信息告知书13件,复议过程终止;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其他结果6件,其中1件确认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但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5件原告撤诉。

(三)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图片解读:图解《贵阳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